前八月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538万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抚仙湖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得到多数纳费人支持,今年1至8月,全市共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538.1万元,较往年有所增长。
沿湖三县抚仙湖资源保护费的征收情况是:澄江完成425.95万元,江川完成103.6万元,华宁完成8.63万元。就缴费主体而言,企业上缴129.1万元,餐饮酒店宾馆上缴206.5万元,非机动船上缴52.6万元,车辆游客上缴149.8万元。
与往年相比,今年抚仙湖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在催缴力度等三方面有所突破。重点对禄充风景区所欠缴的135万元资源保护费进行催缴,目前已缴入专户30万元。加大对孤山风景区资源保护费催缴力度,多次进入景区做业主思想工作,2013年9月景区实现正常征收,目前已正常缴费。
在去年江川推行车辆资源保护费定额征收的基础上,加紧组织澄江、华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澄江已征收车辆资源保护费9000元。
另外,为使抚仙湖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市抚仙湖管理局还对符合征费条件的企业和景区进行排查,把澄江七五○试验场、玉溪红塔庄园、澄江荷藕庄园等纳入缴费范围。
据介绍,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分收支两条线管理,三年来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已在媒体公示了五期。今年的资金主要使用在四个方面:一是抚仙湖保护宣传支出25万元;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支出76.74万元;三是抚仙湖环境卫生支出423.37万元;四是抚仙湖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支出5万元。(记者 邢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