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8日召开的玉溪市文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四届三次全委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我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文艺精品项目的创作扶持和优秀文艺作品的奖励。
为全面实施文化旅游兴市战略,推进文化玉溪建设,规范文艺精品创作激励和评选机制,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促进玉溪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从2016年起,我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文艺精品项目的创作扶持和优秀文艺作品的奖励,以后每年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获奖数量适度增加资金额度。
玉溪市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和奖励每年评审一次,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奖励作品为上年度的获奖、发表、展演、播映和出版作品。对反映玉溪地域文化、体现玉溪元素、弘扬玉溪精神、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文艺精品项目进行专项扶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艺奖项,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的优秀文艺作品和在省级以上核心文艺报刊、出版社及其他同级载体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放的优秀文艺作品给予奖励。(记者 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