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编制说明
《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以明确垃圾分类标准、明确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体系,注重可操作性,着力规范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处理、监督管理全过程体系,形成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办法》 共八章四十七条, 分为总则、规划建设、元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明确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的范围、垃圾分类的标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基层治理职责等;2.规划建设。主要针对当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仍然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设施配套不全等问题,明确已规划为引领,合理布局,配套建设设施设备,补齐设施短板。同时对设施管理提出具体要求;3.源头减量。明确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塑料制品、包装物、一次性用品、厨余垃圾、可回收利用物等的源头减量化措施;4.分类投放。主要明确了垃圾产生主体、投放主体分类投放垃圾的责任和要求;5.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主要明确了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主体的垃圾分类责任,以及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衔接机制;6.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主管部门对垃圾分类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提升监督管理水平。7.法律责任。针对当前垃圾分类专业法规体系尙不健全,明确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同时明确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责任追究;8.附则。明确了《办法》第二条规定以外其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按照逐步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同时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