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综治维稳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1-07-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知识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现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巩固“平安单位”的工作目标。玉溪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综治维稳目标任务。

  一是分解细化综治维稳目标任务。根据《2011年玉溪市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制定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明确、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由市局分管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与局机关14个业务科(室、办、中心)和4个局属单位签订“综治维稳目标责任书”。

  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将市综治维稳委、市委联席会议办公室排查的30件重点矛盾纠纷中由玉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联系的7件,实行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包案制度。其次,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出的23件,明确由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联系化解。

  三是落实创建平安家庭责任书。结合《玉溪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市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行综治维稳责任、义务,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达到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格局,从而实现“平安单位”和“平安家庭”目标。调整完善制定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创建“平安家庭”责任书》,要求局属科室及直属单位要分别与所属全部干部职工家庭签订“平安家庭”责任书。创建“平安家庭”责任书从8个方面提出对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的具体要求。

  四是创新综治维稳目标任务管理。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委与市直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签订的《2011年玉溪市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决定对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目标管理工作模式进行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

  1.突出领导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要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要制定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管理制度、措施。要求做到年中由检查,年终有总结,并按时上报检查、总结情况。

  2. 进一步明确综治维稳目标责任。将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明确为25项,对应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分别落实到局机关13个业务科(室、中心、办)和局直属单位,实现工作任务有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明了年度工作任务。

  3.把综治维稳目标任务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一是明确要求重大项目实施前,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在征地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玉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玉溪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科学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足额测算和及时兑现各项补偿费用。严格执行征地程序,依法征地。要广泛宣传征地拆迁工作,深入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征地工作,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三是及时排查化解因土地、矿产开发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置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四是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维护良好的土地、矿业权市场秩序。结合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和土地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