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政府召开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十一五”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0-05-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5月10日,市长高劲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对推进“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和加强中心城区5亩以下小地块规划管理等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我市“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共62项,调整项目4项,“十一五”期间必须完成的项目有58项。目前已完工32项,在建26项,项目开工率100%,完工率55.2%。批准投资126858万元,完成投资93676万元,投资完成率73.8%。由于土地协调难等原因,当前,责任书项目推进速度缓慢,特别是抚仙湖项目进展缓慢,澄江县、华宁县的项目完工率较低。同时,项目验收工作严重滞后,投资完成率低,资金缺口大,给责任书项目的快速推进带来了困难。
  
  会议认为,全面完成“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是市政府对省政府的郑重承诺,更是保护好“三湖”的迫切需要,我们没有理由不完成,没有理由不为玉溪科学发展、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城市创造条件。自去年12月4日全市重点环保项目推进会后,沿湖四县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责任书项目得以快速推进。但现在离“十一五”规划结束仅有半年时间,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项目快速推进,要立即成立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把责任书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到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工期倒排,倒逼工作目标,加快推进;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未能完成任务的,监察部门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要把奖惩有机结合,设立奖惩办法。各县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认真分析“十一五”项目进展情况,强化措施,确保责任书项目圆满完成。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关于《加强玉溪市中心城区5亩以下小地块规划管理方案》的汇报。由于城市发展模式的局限性,加之预留用地政策的推行以及原有的乡镇企业改制等原因,在中心城区形成了许多零星分布的规模较小的地块。这些土地区位好,具备较高的商业价值,但由于地块小,在开发中容易出现违规建设,难以形成规模,公建设施不配套,不仅影响了城市的景观和功能,更影响到市民的生活质量。
    
  会议原则同意《加强玉溪市中心城区5亩以下小地块规划管理方案》。会议要求规划部门要把低效土地、闲置用地与城市功能、定位和操作规程进行细化,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统一各种利益诉求,在《方案》出台前进行听证;《方案》出台后要对操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便于群众监督;要加大对相关街道、社区、企业的宣传。
    
  会议原则同意了报批杨晶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同意转报省政府批准。 (记者 李向文 刘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