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2009年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0-04-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城乡低保全年补助经费支出和人均补助水平表 


   
    2009年玉溪市城市医疗救助情况分析 

 
   
    玉溪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情况分析 

 
   
    2009年农村医疗救助情况分析  


  根据我市2009年12月城乡社会救助统计数据,比对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相关数据,现将玉溪市2009年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城乡低保

  城市低保:统计数据显示,到2009年12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25437户37914人。其中:老年人6643人,成年人23472人,未成年人7799人,这当中包括残疾人3069人,“三无”人员1551人。1-12月全市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368.65万元,月人均补助145.58元。

  农村低保:截至2009年12月,有农村低保对象61201户86607人。其中因病致贫22521人,因残致贫19306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14672人,其他人员30018人。1-12月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5268.5万元,月人均补助50.76元。

  (一)低保对象人员情况

  1.人数变化比较分析

  城市低保:2009年12月城市低保对象比2008年12月的36374人增加了1540人。增加原因主要是省厅安排下达了城市低保人数增加指标。从实际情况来看,也是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的体现,因此,各县区低保人数都略有增加。只有易门县矿物局低保人数略有减少,共减少了46人。易门矿务局是我市低保对象最多的一个省属改制企业,其人数的减少原因大多是低保人员户口迁出导致停保。

  农村低保:2009年12月农村低保人数是86607人,比2008年12月增加了322人。我市农村低保计划数是9.11万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展加快和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增大,农村失地农民增加,部分农民增收困难,农村低保人数呈渐增趋势。

  2.低保人数比例情况分析

  城市低保:我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387403人的9.79%,其中比例最低的是红塔区,占5.07%,最高的是华宁县,占17.72%(易门矿务局除外)。2008年12月全省平均比例为9.11%,我市比例高出全省平均比例0.68个百分点(全省平均比例高出全国平均比例4.24个百分点)。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对象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4.96%,其中比例最高的是新平县8.5%,最低的是红塔区2.3%。2009年12月全省平均比例为8.47%,全国平均比例为4.9%。我市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比例3.51个百分点,和全国水平基本持平。

  3.家庭规模分析

  城市低保: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家庭25437户37914人,平均每户1.49人,小于全省城市低保家庭平均每户1.72人的规模,处于全省最低水平。其中,家庭人口规模较大,按户施保做得较好的有通海县,平均每户近2人;易门县,平均每户1.95人。家庭规模稍小一点的有新平县,平均每户1.26人;华宁县,平均每户1.34人。

  农村低保:全市有农村低保家庭55640户86607人,平均每户1.44人,小于全省农村低保家庭平均每户1.93人的规模(全国平均每户2.78人),处于全省最低水平。其中按户施保工作做得较好,平均每户超过2人的有易门县,平均每户2.36人。其余的除峨山和华宁县外,基本平均每户少于1.5人。

  (二)救助水平情况

  1.保障标准
  
  2008年,我市提高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197元提高到了210元。2009年底,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196元。其中最高的是昆明市城区及近郊县市255元(不含临时性生活补助55元),最低的是怒江州福贡县165元,最高标准和最低标准相差90元。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仅次于昆明市和迪庆州,处于第三位。
  
  全省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为763元,其中最高的是昆明市官渡区1500元,最低的是个别州市的个别县693元,最高和最低相差800元。我市农村低保保障平均标准为755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补助水平
  
  2009年1-12月份全市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368.65万元,月人均补助145.58元,比2008年12月的137.06元提高了8.5元。从我市情况来看,月人均补助水平最高的除易门矿务局179元外,新平县160.08元,最低的是通海县129.7元(省内最高的是昆明市180元,最低的是丽江市106.6元)。
  
  2009年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5268.5万元,全年月人均补助50.76元,比去年年底提高8.75元,提高原因是由于增加了临时性生活补助。从我市情况来看,最高的是通海县58.86元,最低的是澄江县45.50元(省内最高的是昆明市63.5元,最低的是保山市47.64元)。
  
  我市由于农村低保人数远远超过省给予的指标,几次提高临时性补助水平所需资金都由我市自行承担,财政压力增大,因此,我市2009年10月按照省厅人均增加10元的临时性生活补助规定,只对指标内的3.11万人提高了补助水平,其他的仍按照原补助水平不再提高。计划在2010年内按照人均增加5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

  二、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截至2009年12月,全市有农村五保对象5352户5626人,其中老人4058人,残疾人1161人,孤儿407人。分散供养3821户4052人;集中供养1531户1574人,集中供养率为27%,比2008年底的18%增加了9个百分点。共支出供养资金423.87万元,现有敬老院85所、床位2198张。

  (一)五保供养标准提高情况

  2009年,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各县区相继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288元/月(省内平均供养水平为275.62元/月),比2008年12月的198元/月提高了90元,增长率为45%;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195元(省内平均供养水平为104.29元/月),比2008年12月的96元/月提高了100元,增长率为104%。

  (二)农村敬老院建设情况

  2009年,全市共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安排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795万元,安排市级财政福彩公益金208万元,共对19所敬老院改扩建工程进行补助。同时,各县区、各乡镇通过资产置换、福彩公益金安排、财政补助、企业赞助等方式,共筹集资金1000多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和对部分乡镇敬老院进行修缮和设备添置,积极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调动五保老人入院的积极性,集中供养率逐步从2008年的18%提高至27%。

  三、城乡医疗救助

  (一)城市医疗救助效果情况分析

  2009年全市医疗救助累计直接救助3513人次,支出资金27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2205人次,人均救助1023.9元(省内人均救助1604.7元);门诊救助1308人次,人均救助391.6元(省内人均救助274.1元)。
  
  在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中,救助面较大、救助效果明显的是澄江县,占城市低保对象的16.6%。人均住院救助4468.4元,人均门诊救助232.9元。
  
  从救助面来看,易门县是我市城市医疗救助面最广的县,为低保对象的21.8%。最小的是通海县,救助面只占低保对象的2.6%,最高和最低之间相差19.2个百分点。
  
  从人均救助水平来看,易门县人均住院救助水平为418.2元,门诊救助水平为300元,住院救助人均补助水平属全市最低。除通海县稍低以外,其他各县区住院人均救助水平大都在1500元以上。
  
  总体说来,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在各县区开展得极不平衡。

  (二)农村医疗救助效果情况分析

  2009年,全市农村医疗共救助3247人次,占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的3.5%,支出资金299.52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896人次,人均救助1391.2元;门诊救助1351人次,人均救助264.5元。
  
  从救助面来看,江川县救助对象占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的5.7%,是全市最高。最低的是华宁县,占1.1%。
  
  从人均住院救助水平来看,易门县人均救助水平最高,为2538.1元。最低的是通海县,人均住院救助839元。门诊救助水平由于各县区统计口径不一致,因此仅做参考。
  
  总体来说,我市农村医疗救助由于受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救助面偏低,救助水平偏下。

  (三)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情况

  2009年,我市共资助城镇困难群众4401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资金127.02万元;共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90963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资金169.95万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情况分析

  城市医疗救助:2009年,我市共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404.02万元,占医疗救助资金总数的54%,尚结余324.0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46%。其中,资金使用效率最高的是新平县,资金结余率只占资金总数的9.4%,资金使用效率最差的是红塔区,资金结余率占医疗救助资金的68.5%,其次是通海县,占61.7%,峨山占59.9%。其余各县资金使用率已经超过资金总额的一半。但总体说来资金使用率仍然很低,救助效果有待提高。

  农村医疗救助:2009年,我市共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768.65万元,支出资金422.02万元,尚结余346.03万元,占资金总额的45%。其中,资金使用率最高的是新平县,资金结余率只占资金总数的19.3%;最差的是江川县,资金结余率占资金总数的81.1%,其次是红塔区79.7%,易门县60.9%。个别县资金结余率过大,与本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需求不相适应,医疗救助工作严重滞后。

  四、城乡临时救助

  (一)基本情况

  2009年1至12月,全市城市临时救助累计救助626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0.95万元。人次均救助974元(全省平均人次均救助水平为423元),单次救助最低标准200元,最高标准5000元。农村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577人次,共累计支出农村临时救助资金125.28万元。人均救助794元,单次救助最低标准40元,最高标准3000元。

  (二)救助人员情况分析

  城市:1至12月累计救助626人次,其中低保对象为297人次,占救助对象总人数的46.7%,其他困难人员329人次,占救助对象总人数的53.3%。从救助原因分类来看,因病救助223人次,占救助对象总数的35%;因灾救助211人次,占救助对象总数的33%;因子女就读救助73人次,占救助对象总数的11%;其他原因救助119人次,占19%。
  
  农村:1至12月累计救助1577人次,其中低保对象为343人次,占救助对象总人数的21.8%,其他困难人员1234人次,占救助对象总人数的78.2%。从救助原因分类来看,因病救助609人次,占救助对象总数的39%;因灾救助607人次,占救助对象总数的38%;因子女就读救助135人次,占救助对象总数的9%;其他原因救助226人次,占14%。

  (三)救助水平情况分析

  城市:我市城市临时救助水平人次均救助974元,全省人次均救助水平为423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市内最高的通海县,人次均救助水平为2000元,最低的是新平县,人次均救助306元。
  
  农村:我市农村临时救助水平人次均救助749元,全省人次均救助水平为334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市内最高的通海县,人次均救助水平为2078元,最低的是新平县,人次均救助340元。(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