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我市新平县和华宁县被列为中央财政小水利重点县通报

发布时间:2010-12-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部、水利部决定,在继续做好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的同时,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县(市区)作为小水利重点县,实行重点扶持政策,通过集中资金投入,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区)编制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县级规划,并积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申报工作。经过积极争取,新平县、华宁县分别进入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一批重点县和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二批重点县建设行列。

  小水利重点县的建设目标是:使每一个重点县经过若干年(暂计三年)建设,基本完成县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

  截至2010年11月,中央、省级已下达第一批重点县新平县财政专项资金3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0万元。第二批重点县华宁县2010年建设任务已通过财政部合规性审查,并下达了年度建设资金1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待省财政厅下达批复后即可开工建设。

  新平县2009年度的建设任务已于今年9月底按批复内容建设完成,共建成小坝塘除险加固2座,小水窖建设200个,渠道三面光防渗100.79km及渠系建筑物配套建设等,工程结算已提交县审计局,待工程审计结束后即可进行验收。2010年建设任务正在建设中,主要建设任务为:小坝塘建设2座,400m3水池1个,渠道三面光防渗56.5km及渠系建筑物配套建设等,预计2011年3月初完工。2011年度建设方案已通过省级评审,目前已报财政部进行合规性审查,该年度规划改造渠道总长106.52km。

  华宁县作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二批重点县(2010-2012年),规划了宁州镇宝山片区、华溪镇甫甸大沟片区、盘溪镇大龙潭片区、盘溪镇华盘大沟片区、盘溪镇磨沙塘片区、通红甸糯节河片区和青龙镇清水沟片区,共七个项目区。其中 2010年建设方案已通过省级评审和财政部合规性审查,主要建设任务是:小坝塘建设2座,400m3水池1个,渠道三面光防渗56.5km及渠系建筑物配套建设等,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建设招标前准备,待省财政厅下达批复后即可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随着新平、华宁两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完善,将从根本上解决两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速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