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告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对评价单位及项目建设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工程位于玉溪市红塔区东北部的“两山(红塔山、老尖山)”片区。整个工程由东风水库坝体培厚工程和道路工程组成。
  
  东风水库坝体培厚工程是结合城市道路的建设,将水库坝顶向下游加宽39m,道路从坝顶加宽的部分通过,在沟通玉溪市南北交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水库大坝的安全性。大坝培厚工程还包括修建倒虹吸(总长338.879m,输水流量2.5m3/s)、溢洪道过坝段铺设盖板(盖板厚1.5m,净跨8m)。
  
  道路工程全长5508.18m,线路起点为东风北路末端,沿规划东风北路延长线向东修建300m左右至东外环路起点(K0+000),向东穿过彩印厂(K0+120),沿已建环山北路延长线至东风大沟北沟(K0+520),向北跨过东风大沟北沟至东风水库管理处大门(K0+800)与原有道路相交;进入东风水库大门后向北经过发财山山脚进入东风水库大坝坝顶(K1+080~K1+522段);通过442m长的坝顶后,进入原烈士陵园前方,沿玉枕山西侧阶地右转经坟场西侧(K2+360)后,向北跨过老尖山片区已有沥青道路,沿老尖山遂洞(K3+080)右侧山坡从板栗园前方左转向西,在K4+370处与红龙路相交,终点在任井村委会张石井村与玉江大道相交处(K5+208.184)。道路按城市主干道Ⅱ级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约37m。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道路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道路绿化工程等。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38.1公顷,临时占地3.31公顷。工程总工期20个月,计划2009年10月开工,工程总投资32967.38万元。
  
  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部分路段从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外侧通过,线路沿线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点包括冯家冲村、烟草公司小区、下山头村、殷沙河村、张石井村等。工程建设征占地涉及彩印厂、东风水库管理处、玉溪市革命烈士纪念碑、东风大沟北沟及沿线的各类土地。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 人:邓昆军
  联系电话:0877—2681389
  传真 号:0877—2681389
  地  址:玉溪市东风水库
  邮  编:653100
  Email:jcclgd@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 人:尹涛
  联系电话:0871—3062685
  传真 号:0871—3062215
  地  址:昆明市人民东路115号
  邮  编:650051
  Email:gaoqh610@gmail.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为: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调查项目及项目区环境现状,并在开展室内资料整理及工程分析、预测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提交建设单位报云南省环保厅技术评审——根据技术评审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提交建设单位报云南省环保厅批复。其间,还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
  
  主要工作内容:收集项目及项目区的资料——开展环境现状监测和调查——室内资料整理及工程分析——分析评价项目区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预测因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针对不利环境影响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计划——估算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本项目建设可行与否的结论,作为主管部门决策的依据之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所有关心玉溪市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
  
  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的态度?本工程建设的总体看法和态度?工程建设及营运后可能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针对工程对您正常生活产生的影响,您认为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如您涉及被搬迁,您的态度如何?您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件日内(有效期限:2009年10月7日—2009年10月20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书面意见。
  
  

                     玉溪市东风水库路坝合一工程建设管理局
  

                          200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