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民政局1—5月重点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09-06-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1-5月,我局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五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取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城市低保投入大幅增加,救助范围逐步扩大。今年,根据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去年预算城低保补助资金1521万元的基础上,今年新增预算860万元。省政府为保障春节期间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及时下拨了春节慰问金486.02万元,并预拨2009年城低保补助金1703万元。截至2009年5月底,我市共保障低保对象23574户,36391人,占非农业人口的9.4%,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当月支出低保金507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39.38元,累计共支出低保金2629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城镇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2、农村低保规范发展,保障面稳步提高。初步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分级负责制;在工作中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督,完善管理,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5%。截至5月底,全市在保的农村低保对象共86379人,当月支出保障金435万元,累计支出保障金2180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为51元。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扎实推进,不断完善。
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县区民政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逐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截至5月底,共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8.5万元。救助医疗救助对象121人。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5.3万元,救助106人次。此外,资助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低收入老年人和其他困难人员28585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五保供养水平大幅提高,五保老人生活得到保障。
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五保供养经费300万元。各县区按照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捐赠、部门对口支持和积极发展院办经济,多渠道筹集供养资金,大幅提高五保对象的实际供养水平。截至5月底,我市共有五保对象共5648人,其中集中供养的有1111人,集中供养率达19.6%,分散供养的4537人。五保对象供养水平达2450元,其中,集中供养水平月人均 297元,分散供养的达160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20元和71元。供养体制的改变、供养标准的提高和供养经费的保障,确保了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  
5、增强救灾救济能力,保障灾民生产生活
今年以来,我市部分地方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低温冷冻、干旱、风雹等灾害,加之受去年灾害的影响,部分群众的基本生活出现了困难。我局积极向上级反映灾情,及时争取到2009春荒期间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并及时下拨各县区,切实帮助受灾生活难群众解决了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问题,有效地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加大了救灾粮、被子、毛毯、帐篷、普通衣服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加强了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力度,确保救灾资金的安全运行。
二、以保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殡葬改革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注重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和调研。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召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市县(区)两级政府签订了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殡葬改革目标的实现;以我省加快殡葬改革工作为契机,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努力解决殡葬工作机构编制、人员问题;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我市殡仪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服务水平落后的现状有较大改观。目前,元江县、新平县殡仪馆正在建设中,易门县殡仪馆正在选址、规划中。
二是加快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民生工程和投资项目。目前,玉溪市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老年公寓等5个社会项目正在积极筹建之中。烈士纪念碑搬迁、民政精神病医院建设正在进行中。
三、以保稳定为核心,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1、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丰富社区管理服务功能
一是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调研工作。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全市大部分行政村在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等方面逐步规范,村务公开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形成经常性的民主监督活动;二是以开展和谐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完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把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引向深入。今年4月,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被上报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三是扎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基础。进一步探索农村社区设置的范围、规模、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
2、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引导民间组织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1-5月,全市新审批登记社会团体 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认真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民间组织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3、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制定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救助管理意见。完成了民政精神病院的申报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了及时和依法救助。上半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00多人次,促进了社会稳定。 
4、进一步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着力在研究市场、强化管理、抓好培训、狠抓销售、搞好服务上下功夫,,1-5月共销售福利彩票8684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积累了资金。
5、提高了区划地名、婚姻和收养登记等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区划地名管理强化依法治界、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启动了楚玉线、通峨线、江通线、红江线的界线联检工作,及时调处和解决好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依法开展涉外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登记,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元旦、春节期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了国防和双拥教育,并采取走访慰问、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开展双拥活动,推进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二是认真开展创建云南省第八届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组织考核组对一区八县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三是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保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为 150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及时发放了生活补助费。加快研究解决优抚对象在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和医疗优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四是做好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市级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符合安置就业条件的12人,办理自谋职业20人。双考安置工作将于6月13日进行。五是认真做好军休安置管理工作,完成了军休干部房改货币补差工作,保障了246名军休安置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的全面落实。六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把复退军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1-5月接访并处置了群体上访事件4件80余人,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以敬老爱老为着力点,不断强化老龄事业
  全市围绕老年人生活保障、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任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开展“全省老龄工作模范县区和敬老先进村社区创建”活动。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参与 “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敬老爱老良好风气的形成。二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做好80周岁以上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工作。三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四是突出抓好城乡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把开展老年协会“百村建设”同“711”工程建设相结合,大力推广“163计划”的成功经验,推动基层老龄工作全面开展。五是加强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老年教育,构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网络,大力宣传老年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老年人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权益,引导老年人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继续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造“满意民政”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民政
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学习活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市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促进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本领。二是全面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自觉改进工作态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切实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在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中发展。四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指导基层的针对性。对基层民政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验收,重过程、重效果,切实把“为民”的实事办好,打造“满意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