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玉溪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部署要求,围绕打造云南省数字产业新标杆,建设数字应用先行区定位,着力打造数字经济核心增长引擎,助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玉溪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从国家层面依次部署了宽带中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发展战略,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发展,省委、省政府也将数字经济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党的二十大报告就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了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对数字经济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政策助力。今年,我省相继出台《“十四五”数字云南规划》(云政发〔2022〕26号)《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政发〔2022〕27号)《云南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云政发〔2022〕28号)和《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云政办发〔2022〕32号)等新一轮发展举措,以崭新的姿态加速拥抱数字经济的“新蓝海”,全力打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引擎”。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数字经济的部署要求,市委网信办及时开展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方向、思路、时间节点和步骤,作为我市“十四五”“数字玉溪”建设和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和配套支持政策,为“十四五”时期全市各部门推进数字化发展提供行动指南。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数字经济的部署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典型引路,突出特色;依托园区,产业集聚;立足当下,谋划长远;深度融合,助推转型;安全稳妥,有序发展”的6个基本原则,提出到2022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收入达到45亿元以上,到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收入达到150亿元以上,到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收入达到25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通过认真研究和分析《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提出的8项行动及26项工程,结合玉溪实际,在删减、优化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州数字基础设施强基行动、优化数字经济园区布局行动、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产业数字化融合行动、数字服务提升行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行动、数字营商环境优化行动7项行动和22项工程。
数字基础设施强基行动方面涉及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算力基础设施优化工程和智能改造工程3项工程;优化数字经济园区布局行动方面涉及数字经济园区培育工程和“智慧园区”建设工程2项工程;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方面涉及电子信息制造业创新工程、培育技术人才成长工程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升工程3项工程;产业数字化融合行动方面涉及数字农业实施工程、数字烟草提升工程、智能制造实施工程、数字服务业实施工程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工程5项工程;数字服务提升行动方面涉及数字服务惠民工程、智慧县城建设工程和智慧城市安全运营工程3项任务;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行动方面涉及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试点和数据规范和安全4项工程;数字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面涉及数字经济政策优化工程和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工程2项工程。
(三)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载体建设、强化人才引培、强化安全保障和强化典型引路5项内容。
三、政策亮点
(一)方向明确。《实施方案》在《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框架下,围绕“一极两区”的定位,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场景应用为抓手,着力打造数字经济核心增长引擎,助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贴切。《实施方案》充分考虑玉溪实际,立足长远,以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制定目标任务,建立高效的数字化融合赋能经济,孵化数字经济增长新业态,数字经济园区提档升级,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壮大,行业重点企业提质倍增,体制机制全面优化完善,提出通过3年努力,2022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收入达45亿元以上。到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收入达150亿元以上。到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收入达250亿元以上。
(三)重点突出。与《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比,《实施方案》的结构框架与省级基本保持一致,其中因不具备发展条件没有对照提出“数字丝路开放合作行动”,因我市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没有对照单独提出“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结合国家在数据要素方面的最新政策和探索要求,我们创新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行动”,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交易等探索,逐步构建我市数据基础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