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材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要求,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形成了《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玉溪清单)。为便于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现就《通知》和玉溪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6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通知,从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有利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底前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玉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安排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全面开展清单梳理工作,编制了玉溪清单,多次征求意见并作了修改完善,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5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推进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在“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依法编制事项清单。提出2022年9月底前按时编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同时,要求加强清单衔接与动态调整,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各类清单的协同联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目录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第三部分,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二是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统一规范事项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第四部分,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一是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二是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三是结合清单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加强监督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玉溪清单的涉及范围及主要内容
玉溪清单层级涵盖市、县2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内容包括玉溪市38家市级部门和单位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需在玉溪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0项,以及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需在玉溪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共367项。在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679项行政许可事项中,不属于玉溪市承接的312项,包括:审批权限仅为省级实施的事项304项,许可事项在其他特定州市实施,不涉及玉溪市的8项。
四、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此次清单编制,玉溪市对历年来“放管服”改革自行下放事项进行“回头看”,认真甄别和规范,依法推进权力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