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9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玉溪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确保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就《行动计划》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2022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云政发〔2022〕1 号),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的绿色低碳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弥补了空白,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我市的《行动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会议审核通过后,以市人民政府文件印发。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由七个部分二十三项工作组成。
(一)全面构建特色绿色产业体系
内容包含以做强“绿色能源牌”为重点,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转型;以做特“绿色食品牌”为抓手,深入推动农业绿色化发展;以做优“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为突破,提升服务业绿色化水平;深入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建设高质量绿色低碳循环园区;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二)有序构建绿色流通贸易体系
内容包含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进绿色物流建设;推动贸易结构绿色化。
(三)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化水平
内容包含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四)健全绿色低碳生活和消费体系
内容包含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创建绿色低碳公共机构。
(五)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内容包含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力度;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六)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支持
内容包含健全绿色价格收费制度;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体系。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主要是抓好贯彻落实和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容,狠抓落实,确保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市直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模式,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的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生活习惯,适时曝光负面典型,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