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政策解读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8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的《玉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玉政办发〔202220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贯彻实施《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意义

玉溪市地形地貎、地质构造、气候类型、水文条件复杂多样,境内分布有多条活动强烈的断裂带,历来是一个自然灾害易发频发的地区。十四五时期,全市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范围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规划》编制和实施,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是指导玉溪市“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主要由五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分析现状与形势,主要总结回顾十三五期间全市自然灾害状况、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在体制机制、综合防灾减灾基础建设、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指出存在的问题,研判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第二部分是阐述《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具体明确了深化改革创新,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开展风险普查,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强化监测手段,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等十个方面的任务。第四部分是确立重点项目,明确实施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5个方面的重点工程。第五部分是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投入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坚持与《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玉溪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和《玉溪市十四五应对气象灾害规划2021—2025》等充分衔接融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和基础设施取得新进展,数字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力取得新突破,支撑保障能力取得新成效,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更加科学高效,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0%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控制在3.50以内。

(二)分项目标

1.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配套完善与法律法规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预案体系,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2.应急避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类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志明显,功能和设施得到完善和提升。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显著标志,基本设施齐全;确保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0平方米。

3.灾害救助: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之内得到有效救助,综合救助能力显著提高。

4.灾后重建:统筹推进灾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灾后重建与振兴发展,为实现灾区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5.社会治理:基本建成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每个城乡社区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掌握应急逃生救护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高于2%。巨灾风险分散能力明显提高。人才培养,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四、《规划》的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通过实施5大方面十七项重点工程,推动规划目标全面落实。

(一)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的调查与评估;完成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完成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完成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完成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2.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立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形成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全覆盖,做到信息发布的精准投放、信息采集的实时感知。建立健全市、县(市、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对接,推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精准、有效发布,为政府决策部署、部门应急联动、社会公众防灾避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工程,立足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全面加强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退牧、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土地综合整治、石漠化综合治理。

2.建设项目抗震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相结合、政策引导与自主自愿相结合的抗震加固制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统筹推进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工作。

3.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的指挥决策能力、抢险救援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落实消除安全隐患、补齐防洪短板、提高设防标准、强化行蓄洪空间监管等任务,以江河防洪能力提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御和超标准洪水防御为重点,提升防洪减灾综合防治能力。

4.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网建设;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早期识别、立体监测、精细化预报和精准化服务能力。

5.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工程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对重大隐患点,及时编制项目立项建议,经专家组现场核查后,及时纳入治理项目储备。对险情严重、情况紧急的地隐患点,及时应急避让,依程序落实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森林防火监测,完善林火阻隔和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强防灭火专业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能力。

7.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512-2011和《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优化城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并结合《乡镇消防队》GB/T35547-017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三)数字治理提升工程

依托数字玉溪建设,建成纵向覆盖市、县市、区,横向连接有关单位,前端到突发事件救援现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四)基层能力提升工程

1.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处置应对中的预警作用,建设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覆盖全部村(居)委会,有条件的地方延伸到自然村的应急广播体系。抓好重点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应急避难场所覆盖率,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2.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示范工程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开展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县建设工作;推动开展社区和家庭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试点示范,先行先试,以重点突破带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创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局面。

3.公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深化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实施防灾减灾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程。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地方课程。建设安全防灾教育培训基地或灾害应急体验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按照辅助决策智能化、指挥调度可视化、应急救援立体化、安全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建设融合应急值守、预测预警、指挥调度、视频会商、物资保障、灾情发布、舆情监控、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应急管理数字化与应急处置实战的深度融合。

2.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市、县、乡三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强化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与应急物流体系的协调衔接,快速高效调配救灾物资。

3.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资源统筹,以科技创新推动,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支撑作用,提升科技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贡献率。

4.灾害保险推广工程积极引导群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运用保险工具提高自我保障能力,逐步扩大灾害保险范围和险种,有序推进各类灾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提升重特大灾害风险分散能力。

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级党委、政府和主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二是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组织编制《规划》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类分项细化落实责任主体。

三是通过完善资金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统筹各部门既有渠道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等方式,从资金方面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保障

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