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地震应急预案对科学、高效、有序、安全应对处置地震灾害有着重要指导作用。2021年1月玉溪市修订印发了《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版),随着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2021年9月,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相关职能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相应调整到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为进一步理顺全市应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规范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防震减灾救灾职能职责,形成“防”和“救”责任无缝衔接、应急指挥上下贯通、抢险救援规范有序的抗震救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需再次对《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版)进行修订。
二、《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的原则和框架
(一)修订原则。《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为蓝本,根据玉溪震灾处置实际作适应性修订。在组织体系、地震灾害分级、响应等级划分、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处置程序等主要内容均与省级预案保持对应统一,以便于上下协调联动和指挥。
(二)预案框架。《预案》分总则、组织体系、响应机制、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处置程序、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附则,共9章30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四方面内容。第二章“组织体系”,明确市、县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成员单位组成以及重特大地震发生后成立专项抗震救灾指挥部等事宜。第三章“响应机制”,明确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响应等级划分和启动。第四章“预防和预警”,从队伍能力建设、指挥体系建设、救灾物资与资金准备等8个方面明确常规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要求。第五章“应急响应”,明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启动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时主要的应急响应措施。第六章“处置程序”,从信息收集、综合协调、人员搜救等18个方面明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灾区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第七章“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过渡性安置、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工作要求。第八章“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对邻近州市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应急备震事件、地震传言事件处置任务进行明确。第九章“附则”,明确奖励与惩罚、预案管理与更新、实施时间等事项。
三、《预案》修订主要变化
《预案》进一步强化了组织体系,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响应机制,明确启动条件,优化处置程序,细化处置措施,注重预防与预警,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全面提升。
一是降低了震灾分级标准。与《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版)相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标准调整为“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5级以上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标准调整为“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较大地震灾害标准调整为“5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一般地震灾害标准调整为“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4.5级以下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5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二是新增了启动权限要求。修订后明确响应等级启动权机构为减灾委,Ⅰ、Ⅱ级为省减灾委,Ⅲ级为市减灾委,Ⅳ级为县(市、区)减灾委。应急处置牵头机构调整为Ⅰ级、Ⅱ级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Ⅲ级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Ⅳ级为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三是提高了震情报告标准。《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省内发生4.0级以上地震后,省地震局向省委、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三要素”。根据我市《预案》在震情报告方面的工作要求和惯例,《预案》调整为“市内发生有感地震后,市防震减灾局要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