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属国有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市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属国有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20223月16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属国有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印发之日开始实施。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健康规范高效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把国有企业培育成为玉溪市十四五期间的财源税源增长点,四上企业、纳税大户和投资主战场,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全面实施“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核心战略,全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力量,凸显国有资本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势,把市属国有企业培育成为新的财源增长点。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原则

    《实施意见》总的方向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以提高市属国有企业的运营能力为目标,着力解决市属国有企业资本体量小、债务风险高、内生动力不足、市场转型缓慢,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圆满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重要意义,表述了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源建设的重要意义,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健康规范高效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把国有企业培育成为玉溪市十四五期间的财源税源增长点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行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倍增计划,建立覆盖全部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比例从原来的10%提高到35%通过5年左右的引导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理念明显提升,现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效益进一步凸显,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

第三部分是工作重点,整合各类资源,聚焦重大战略抓发展,创新驱动抓发展,提质增效抓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防范重大风险,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完善配套政策,既要压实国有企业依法经营、依规管理的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要放水养鱼、培育扶持,为国有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对中央、省出台的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减税降费等政策的落实要一视同仁、兑现到位。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形成鼓励国企改革创新的氛围,为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部分是强化监督,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奖惩。

 

 

 

                               2022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