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2-08-2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政策问答

 

一、  新增参保单位到何地办理参保?

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到所属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企业单位根据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分别到所属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

二、以个人缴费方式办理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到何地办理?单位停保人员何时办理转个人参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在玉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税务局所在地不同,分别到相对应的医保中心办理参保。

原在单位参保人员停保6个月以内(含6个月),可携带个人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到原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以个人缴费方式继续参保。超过6个月才申请续保,将有半年的待遇等待期。

三、用人单位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3、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财政拨款单位需提供编委批准文件。

四、参保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隶属关系等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注销时,需提供哪些资料办理?

1、新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新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3、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单位注销的证明资料;5、医保中心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五、单位人员增减变更需提供哪些资料?

人员增加需提供的资料:1、新增参保人员纸质申报表及电子数据文件;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单位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页或劳动用工登记表复印件;4、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军转干部审批表;聘用人员审批表;工资介绍信;工资变动审批表等有关资料复印件;5、跨统筹区转移接续人员还需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原参保地出具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使用的《参保凭证》;6、医保中心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人员减少需提供的资料:1、开除、除名、辞职、辞退、服刑劳教、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复印件;2、人事调动文件复印件;3、死亡证明;4、医保中心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六、参保人员何时可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参保变更手续,享受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或经组织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退休后就可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参保变更手续。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从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享受退休人员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满最低缴费年限,从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享受退休人员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或继续按在职职工身份缴费,享受在职职工身份医疗保险待遇,直到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再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参保变更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

七、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而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选择一次性补缴时,补缴费用如何计算?

补缴费用按退休前一个月本人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费率(10%)×补缴月数计算,并于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缴纳。

八、不足最低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否划个人账户?

补缴费用全额进入统筹基金,不划个人账户。

九、达到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年?包括哪些内容?

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为:男30周年(即360个月),女25周年(即300个月)。包括:1、视同缴费年限(指200212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认可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2、本统筹区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3、符合转移接续条件按规定记入的缴费年限;4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计算。

十、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需提供哪些资料?资料不全或对提供资料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办理在职转退休需提供的资料:1、组织部或人事劳动部门认定批准的退休呈报表、登记表;2提前退休需要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3社会保险局发放的月养老金证明;4、参保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不全或对提供资料有争议的处理办法 1、无养老金的,按玉溪市企业上年度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的60%核定;2、单位或退休人员对视同缴费年限有争议的,向统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带认定结果再到医保中心办理在职转退休参保变更手续。

十一、享受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参保人员,月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何时划出?

每月月末医保中心划出本月应划个人账户的费用。

十二、哪些人员可以办理个人账户返还,需提供哪些资料?

参保人员出境定居,跨统筹区、跨制度参保,外地务工人员回原籍,判刑、劳动教养,死亡,在办理停保30天后,个人账户中有结余资金的可申请一次性退还。

提供资料:1、社会保障卡;2、本人或代办身份证复印件;3、医保中心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十三、缴费费率及正常缴费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如何计算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费率为10%。按核定的在职职工本人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费率计算额之总和缴纳。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费率为2%。按核定的本人月缴费基数×个人缴费费率计算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单位缴费费率与在职职工缴费费率之和,即12%。按上年度玉溪市在职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12%计算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实行单一的缴费主体,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并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每年4月一次性缴纳本统筹年度的费用。

十四、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何计算?

年龄段

35岁(含35岁)以下

35岁以上至45  (含45岁)

45岁以上

退休

个人缴纳部分

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2%

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纳划入个人  账户

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1.8

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2.3

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2.8

统筹基金月划入个人账户

月养老金标准×4.5

十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及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申报、核定及变更如何办理?

1、单位在岗职工缴费基数及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申报:参保单位每年应按统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上年度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及退休人员上年度12月份本人月退休养老金。

2、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单位申报的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玉溪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上年度玉溪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高于社平工资60%低于300%的,按实际申报数核定。

3、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核定:退休人员按申报的本人月养老金核定。退休人员无养老金或申报的养老金低于玉溪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的60%的,按 60%核定。

4、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变更调整                                                            

参保单位自查发现已申报的缴费基数或养老金有问题,需要变更调整时,需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变更申请,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批复到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从变更的次月开始启用新基数。

十六、享受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报养老金?

 每年31日至24日携带社会保险局发现的本人上年度12月份的月退休养老金证明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

十七、个人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扣缴?

单位参保人员(在职和退休)及享受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需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每年1月从个人账户中扣缴。

十八、补办社会保障卡(IC卡)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因社会保障卡(IC卡)遗失、损坏、无磁性、卡信息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参保人员需要申请进行社会保障卡(IC卡)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复印件。

十九、办理时间如何规定?

1单位参保、停保、注销、参保信息变更,人员新参保、续保、停保、统筹区内转出转入、统筹区外转出转入、在职转退休参保信息变更,每月124日办理;2社会保障卡挂失等业务正常工作日时间办理。

上述参保业务变更问答中涉及的人员新参保申报表、减少人员申报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申请表、社会保障卡(IC卡)补办申请表可通过玉溪市劳动保障网(网址:http://www.yxl.gov.cn)下载专区下载,其余表格请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领取。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