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放宽年龄限制缩短等候时间

发布时间:2012-11-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重点内容解读

放宽年龄限制缩短等候时间

  123号令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申请办理补换证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考虑到部分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