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变化多
经过多年的实施,今年我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更加注重提升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及植保专业服务队;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农作物各个环节的机械化发展;更加注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更加注重阳光操作,使补贴政策的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据市农业局农机科科长矣胜荣分析,政策的调整,使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
特点之一,补贴机具类型变化不大,但产品更加丰富。2010年,将承诺在云南销售的1819个产品全部纳入目录,加上非通用类和省自选产品1060个,共有12个大类、34个小类、81个品目,共计2879个产品。2011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共有12个大类、36个小类、90个品目、5093个产品。
特点之二,补贴资金适当向重点县区倾斜。我市红塔区和通海、新平三个县区入选省农业厅确定的全省25个补贴重点县。今年我市补贴资金将适当向三个重点县区的水稻生产机械、与马铃薯等生产相关的生产机械和植保机械倾斜。
特点之三,鼓励农户对设施农业和节水灌溉进行连片种植、规模经营,节水灌溉连片规模不低于1000亩,设施农业连片规模不低于50亩,设施农业和节水灌溉的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今年,我市此方面的资金规模将控制在160万元以内。
特点之四,补贴对象的确定有新规定。一是除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外,在云南直接从事农业生产3年以上,并继续在本地从事农业生产,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的外籍农民也被纳入了补贴范围;二是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可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抓阄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三是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四是企业不是设施农业、节水灌溉补贴对象。
特点之五,设立农机直补超市,更方便农户购机。以前,农户要办理购机补贴,手续繁杂,需要花费大量精力,误工误时,很不方便。农机超市采用一站式服务,购机农户只需带上所需材料,经过超市审核,缴纳购机差价款后,就能购买所需农机。去年9月,我省在昆明开展试点,设立农机直补超市试点两个,作为距离昆明较近的地区,我市的购机户能够从中受益。
特点之六,2011年,省级财政全省共安排1400万元补贴资金对水稻插秧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械实行累加补贴,累加补贴优先保证25个重点县,我市的三个省级重点县红塔区和通海、新平可受益于这项政策。所谓“累加补贴农机机具”政策是指根据地方农业及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对本地重点推广的机具种类,在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利用地方财政资金给予适当累加补贴。以2010年为例,我市县级财政补贴23.5万元,对本地农民需求量最大的农业机具进行追加补贴。
特点之七,按照中央和省级新的工作要求,我市调整充实了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农业、财政齐抓,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与反腐倡廉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的顺利落实。(记者 邢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