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集中生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事件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1、一般突发事件
在运动员集中生活区局部发生,尚未引起大范围扩散或传播,没有达到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在运动员集中生活区发生首例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人间禽流感病例;一个集中生活区内1人患其他甲类传染病;周内1个集中生活区内发生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1个集中生活区内发现5人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因素污染食品、水源、物品、场所,可能引起群体性中毒的;食物中毒5人以上,无死亡病例报告;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Gy且受危害人数3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射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
在集中生活区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发现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病例和其他甲类传染病;乙、丙类传染病疫情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集中生活区内5人以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扩散到生活区外;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出现1人死亡;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因素污染食品、水源、物品、场所,引起5人以上群体性中毒的;食物中毒人数达5人以上或出现1人死亡;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Gy且受危害人数3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射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
影响大,波及范围大,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严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和其他甲类传染病疫情波及集中生活区,出现难以追踪传染源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整个集中生活区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发传染病,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出现大量人员伤亡;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初步认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大突发事件。
二、监测预警、报告与通报
1、突发事件监测预警
积极配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监测预警部门制定实施监测计划,对传染病、食品、饮用水、职业危害因素相关动态监测数据及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对于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准确及时做出预警。
2、突发事件的报告
根据政府制定的突发事件报告规范,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各训练单位必须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工作机构,此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机构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
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后,突发事件发生的集中生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构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市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当发现有重大、紧急疫情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应在1小时向所在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报告内容应以受理突发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意见为准。内容包括:疫情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发展趋势和涉及范围、人员伤亡与危害程度等情况;其内容除上述外,尚包括初步推断传播途径(或污染环节等)以及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并于疫情或事故结案后5日内上报局书面总结。
突出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发生后,经省、市或区卫生部门授权后授权相关规定应当及时向事件发生的生活区和可能波及的其他人群进行通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隐患,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出现隐患、缓报、谎报的单位及个人,市体育局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运动员集中生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构应立即通知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技术调查、取证,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别、性质;根据需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控制效果实施评估;在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消除后,经评估,及时解除相关应急控制措施;并将卫生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案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市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其他上级单位报告。
玉溪市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情况,掌握突发事件动态,确定事件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控制措施,指导督促该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提供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等支持,支持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突发事件运动员集中生活区的负责单位,应组织人力物力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信息收集、人员隔离、突发事件发生区域范围的确定与封锁、公共卫生设施的落实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启动应急储备物资,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供应,保障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2、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立即实施一般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外,应立即报玉溪市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立即请求市卫生行政部门支援。
未发生突发事件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玉溪市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的调度,支援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在本生活区内发生。
3、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采取以上两级措施外,玉溪市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向玉溪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建议,必要时请求云南省的支援。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49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