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行政2011年工作意见》(初稿)
发布时间:2011-03-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抓基层突难点求实效,抓调解化纠纷保稳定,抓普法强服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加快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突破,抓住重点、创新载体、体现特色、突出亮点、创先争优,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认真抓好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
1、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要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教育改革、社会保障、拆迁安置等与民生相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以大众传媒为主要宣传手段,坚持贴近基层、贴近民生、贴近实际,通过以案说法、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
2、认真落实“三五”依法治市规划。要充分发挥好依法治市、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的作用,加强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我市法治县(区)创建试点工作的经验,突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内容,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三五”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为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健全组织,落实措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在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配合综治维稳委,全面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交通、劳动争议等部门大力发展行政调解、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实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调解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调解人员政治、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依法进行调解。要认真落实好“简易调解登记”、“以案定补”和“以奖代补”调解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按照云财行〔2007〕31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报酬。
3、认真化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作用,在做好传统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劳动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坏赔偿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领域拓展,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处置能力。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坚持县、区每月,乡、村每半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矛盾纠纷调处率要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要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三、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要按照“两高”、“两部”及省市有关要求,以“信息准确、无缝对接”为重点,以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要坚持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落实工作措施 ,把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组织开展公益劳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教育矫正效果。要认真抓好省级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给予社区服刑人员相关社会保障的通知》(云司发〔2010〕61号)文件的落实,切实做好帮困助贫工作。要严格各项管理措施,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2、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按照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做好信息核查、衔接登记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根据不同帮教对象,落实好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安置率达85%,帮教率95%。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3、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队伍建设。要按照第三届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要求,在上半年完成100名社区矫正帮教人员的招录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招录人员的政治、业务、管教技能、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努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1、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强律师政治、业务培训学习,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要以“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为重点,组织律师积极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要认真做好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提供法律服务。要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村群众提供便利、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司法考试的各项服务工作。
2、全面提高公证工作质量。要切实加强对公证人员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全面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办证质量。要围绕中心,服务民生,拓展业务,组织公证员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以及涉及民生项目的公证服务。要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公证质量,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队伍良好形象。
3、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便民措施,发挥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要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落实并管好、用好法律援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4、全面提高司法鉴定和仲裁水平。要加强对司法鉴定和仲裁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提高质量,严把司法鉴定、仲裁质量关,依法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鉴定、仲裁良好形象。
五、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班子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领导班子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自身建设。坚持领导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提高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要求,把今年定为“队伍素质提升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培训,立足岗位学业务、学知识,实现业务培训岗位化,岗位练兵经常化。要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司法行政机关成立30周年为契机,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强化理论武装,知识引领,纪律保证,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和水平。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大力开展党风党纪、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警示教育。以廉政勤政为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加强机关、法律服务队伍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科室)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大力发扬调查研究、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宗旨、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成。今年要认真落实好五件实事:一是要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二是要完成100名社区矫正帮教人员的招录工作。三是要落实好市、县(区)1:1“一案一补”经费保障。四是要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五是要积极争取市、县(区)业务用房立项启动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和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加大对各级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5、切实加强工作协调。要加强请示汇报,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好司法行政各种保障经费,解决好司法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和基层装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好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对驻玉监狱、劳教单位的协调联系,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玉溪市司法局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