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残疾人补助金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0-04-0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青龙镇海关村委会伊德村的一村民反映,他们村的李春平属二级残疾,但一直没领过残疾人补助金,同村的其他残疾人都定期领取补助金。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按现行政策规定,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没有发放定期补助,但对康复、生活等困难的残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次性救助。另根据有关规定,政府对扶助残疾人就业有以下优惠政策: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对农村残疾人,减免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