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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安装

发布时间:2007-09-1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瓦窑一组的李女士反映:缴纳水费时要求缴纳一定费用的水表改造安装费,很多人不能理解,他们在以前水管改造时就已经缴纳了一次,现在每月的水费中还需要缴纳水表改造费认为是重复收费,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您好!经调查,瓦窑一组于2006年6月至8月进行了小组内的水网改造,住户直接到自来水公司交费。 在水网改造前,小组内的水费由小组统一收取,收取方式如下:(一)户口在本小组的,每人每天由自来水公司免费供应80公斤水,超出用水量的由小组工作人员按照每方应付费用进行收取,且收取每方水0.3元的管理费;(二)户口不在本小组内的,按实际用水量费用并且加上0.3元的管理费进行收取(没有自来水公司免费供给的水,全部按照规定收取)。 在水网改造时,收取改造所用的水表费用、工费等的收取方式是:(一)户口在本小组内的,由小组的公共资金进行统一支付,每户为700.00元;(二)户口不在本小组内的,按照市场价格1200.00元进行收取。 经过详细了解,瓦窑一组内的水费及水网改造费都是按照规定进行收取的,没有出现“双重收费”的问题。感谢您的关心和参与!(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