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工资得到补发
发布时间:2004-06-1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王先生反映:其属红塔区某单位退休职工,2002年由于人事部门将其行政级别工资计算错误,导致该年每月少发工资127元,后作过纠正,但至今仍每月少发68元。为此,王先生多次向人事部门反映,均未能解决。特来电希望市委、市政府给予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纠正错误,并补发漏发部分。经调查落实,王先生在2002年10月份办理干部提前退休手续时,由于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将其级别工资申报错误,2003年3月已作过纠正。之后本人曾到人事部门反映工资仍有误,人事部门已通知单位尽快核实,重新申报。现单位已于2004年6月7日重新申报级别工资,人事部门审核后已将少发的68元从2002年12月起补发给了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