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烟灰棒厂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
发布时间:2003-03-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春和镇的马女士反映,春和镇中所办事处旁拖拉机厂内正在生产烟灰棒,生产过程中发出的气味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生产生活。据调查,一、该厂以废弃烟灰作原料,经过压缩后生产燃料型烟灰棒,属新建项目,但是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就擅自投入生产,生产中烟灰产生刺鼻气味,对周围环境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红塔区环保局当即责令该厂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该厂向区环保局申请恢复生产至2003年2月,将剩余的原料处理完后,另选厂址重新建设,经区环保局研究同意该厂申请,同时要求该厂必须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