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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改造须依《规划》执行

发布时间:2002-03-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玉兴路办事处棋阳路居委会的卢先生代表该组群众反映,该组地处中心城区,居民住房大部分已陈旧不堪,既影响了我市市容市貌,又存在安全隐患,希望能批准该组进行旧村改造。据调查,该组位处中心城区:小庙街东段北侧,福寿街东侧,区教委西面。虽属旧村改造,但由于地处中心城区,必须按《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规划设计。《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于2001年7月30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心城区内的建设均须以此为设计、实施依据而进行。该组的旧村改造规划设计尚未进行,现已同规划设计单位接洽,着手进行旧村改造规划方案设计。市规划局将在设计过程中提供规划技术咨询。规划设计完成后经红塔区区政府出具意见,市建委将按程序审查后报市城管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