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甘庄农场学校实行量化积分考核,择优上岗
发布时间:2002-09-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5元江县甘庄华侨农场的刀女士反映:其丈夫原属甘庄农场小学二级教师,已有14年教龄,并取得了大专毕业证。2001年3月,学校让其下岗,并没有给其任何合理的解释。刀女士与丈夫遂找农场、县教育局领导反映,但至今未得到处理。市长热线办及时将此问题转元江县信访局调查处理。经了解,一、2001年1月,元江县教育局根据云政发(2000)年211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华侨农(林)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通知》,和元政复(2001)1 号文件《关于接收甘庄、红河华侨农场学校、医院归口县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实施办法的批复》精神,与县人事劳动局等的关业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深入甘庄农场中小学校对在职教职工基本情况作了认真调查,制定了《关于甘庄、红侨农场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积分表》等措施办法。积分表涉及学校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职称”、“学历”、“履职考核”、“教育年限”、“考勤”、“论文”和“嘉奖”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共110分。二、在实施过程中,考核小组的同志认真听取学校领导作介绍,查阅教职工有关档案资料,多方走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每个教职工认真负责,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得出教职工的实得积分(即参评人员平均分),并将积分张榜公布。三、以积分作为接收依据,按照接收原则:(1)2000年10月10日前在学校、医院工作的在册在职在岗的正式员工;(2)通过考核或考试后在编制范围内按成绩择优接收;(3)学历达标或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上岗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应予接收;(4)对归侨、难侨、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四、根据以上的原则,考核小组对刀先生打分为70.9分,属甘庄小学、幼儿园编制数52人以外,因此,依据接收原则第(2)条规定,刀先生未能接收到现甘庄小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