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进行了清理
发布时间:2002-10-1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吉星街的何先生反映,其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个私经济的号召,利用吉星街自家房屋开设“水吧”,但今年7月17日,红塔区地税稽查局的工作人员向何先生收取“私人占用国家地皮资源税”,当何先生向稽查人员咨询税收的政策依据时,稽查人员却未作出任何解释。据调查,一、市地方税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2002年5月16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地方税应收尽收,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针对私人出租、出售房屋日趋频繁,市场不规范,出现私立假合同、假协议,导致税负水平不公,矛盾激化等诸多问题,展开了全面的清理工作。二、红塔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进行了清理,清理对象为该区分局征管的涉及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个人部分。由于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处地段确定为一般地段,房产税核定的税额为:1、砖混结构房屋出租按每平方80元核定计算征收税款,自主经营的房屋按每平方40元征收;2、砖混石棉瓦结构的房屋出租按每平方60元征收税款,自主经营按每平方30元征收;3、土木结构的房屋按每平米40元核定计算征收税款,自主经营按每平米10元征收。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2.50元计算征收。三、2002年7月16日,红塔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民营商贸城进行“两税”清理征收要作时,广大纳税人均支持配合该局的工作,但也有极个别经营户有抗税行为,防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民营商贸城的何先生在自己建的房屋内开设水吧,一二层楼都用于经营,且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服务业,该纳税人本应按税收政策缴纳的关税收,但该局多次上门催交,何先生都拒交税款。因此,该局已提请上级部门对该户纳税人依法进行处理。四、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地方税务局将更加坚定信心,严格执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用政策攻心, 不厌其烦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积极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使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高,创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