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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人民路居委会停车收费问题加强管理,规范收费,设施明显标志

发布时间:2002-09-0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一群众反映,人民路居委会对在人民路划有停车线内停车的车主,每次收取二至三元不等的停车费,且在收费过程中,工作人员仅出示上岗证,未出示收费许可证。该群众认为此收费极不规范,应在收费处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收费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 经调查了解,根据玉溪市“三通告、一办法”精神,为规范城区秩序,在目前城市停车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情况下,方便驾驶员在生趣内停放车辆,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结合路面交通实际情况,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将人民路等一批具备停车条件的路段定为单向行使道路,在道路左侧统一规划停车位。各路段停车位则按照所属街道办事处辖区交由各居民委员会派人进行收费,以解决部分闲散人员的就业问题。收费标准由街道向物价部门咨询核定,收费所得用作收费人员工资;所使用的发票是到税务局购买的停车专用定额发票。 玉兴路街道办事处将对人民路居委会停车收费问题加强管理,规范收费,设施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