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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电局依法合理停电催费

发布时间:2002-03-2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2001年9月18日,红塔区大营街镇甸苴村委会的一位群众反映,从今年8月22日起,玉溪供电局用电管理所以该村十余户农户拒缴电费为由,停止甸苴村委会三组的供电,致使农户无法进行秋收工作。为使农忙季节的生产顺利进行,希望及时恢复供电。据调查,甸苴村委会三组共有三套生活照明总表(该组100余户,尚未进行一房一表改造,仍然采用总表计费)。自2001年3月以来,该组一直都未交纳电费,到8月份止,累计拖欠电费14785.35元,玉溪供电局用电管理所有关人员每月都催收电费,但该组负责人都以电费不能收齐为由拒不支付。2001年8月18日,玉溪供电局用电管理所根据电力法律法规有关处理电费的规定对甸苴三组正式下发了欠费停电通知书,限期在一个星期之内交清电费,该组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对停电通知书进行了签收并表示支持供电部门的正当行为。但一个星期过去了,该组还是未能交付所欠电费,为此,玉溪供电局大营街供电所于2001年8月29日对甸苴三组采取了停电催费的措施。自停电以后,玉溪供电局用电管理所收费人员又多次上门催收电费,但还是没有结果。在此期间,被中止供电的村民有很多都采用了非法的手段私自从其它的线路上搭接电源,对此,玉溪供电局用电管理所进行了制止,但仍有部分村民采用此方法用电。玉溪供电局对欠费的总表实施停电属合理行为,但考虑到影响面较大,玉溪供电局用电管理所派人与该村委会负责人进行了协商,详细了解该组电费回收情况,并协调该组搞好内部管理,在该组交纳了已经收回的电费以后,玉溪供电局用电管理所已对总表恢复了供电。但对拒不交纳电费的个别村民将继续采取停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