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宁州建材厂进行整改,保障周围环境卫生
发布时间:2002-06-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的李先生反映,宁州镇的宁州建材厂,每天24小时连续生产石棉瓦,产生巨大的噪音和灰尘,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且污染了环境。同时,该厂的废水随意排放,废渣丢弃在路边,使过往行人行走不便。市长热线办及时协调华宁县信访局、华宁县环境保护局,根据调查结果,县环保局对宁州建材厂作了如下处理意见:1、生产中所带来的噪声影响,夜间11:30分以后必须控制生产,防止噪声扰民。2、污水排放必须进行治理,重新扩修沉淀池,按时清理沟道,按时拉运污泥,并有专人负责,不得影响道路和周围环境卫生。3、厂方必须对打浆设备进行遮盖处理,防止浆四处散溢,给林业局大门、墙壁、道路赞成污染。4、要求治理时间,到时由县环保局进行监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