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捐助款发放问题
发布时间:2002-05-2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江川县江城镇的洪先生反映,该镇贾家湾村委会背面的鱼塘水位升高,浸泡坝埂,导致了2001年6月2日坝埂倒塌,冲毁了村民住房,造成5人死亡。省政府非常重视,对受害家属给予了相应的补助,但是给该村村民所捐物资,负责人却没有发放到受害者家属手中。据调查,贾家湾村委会事发后,祁家营村委会的其它6个自然村捐赠物资,该村委会的干部个人也捐赠救灾款,合计:1298.2元钱,大米56公斤,小麦56. 5公斤。所捐的大米和小麦当时已发放到受灾户,捐赠的钱款暂未发放,与市、县、翠峰乡政府等单位捐的救灾款入到财政所专户上。由于原翠峰乡政府研究,决定将该村捐赠的钱和其它单位捐赠的款项合并起来,用于补助受灾户重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但受灾户必须写出重建房屋申请书,开始动工后分两次付清补助款。由于4户受灾户有2户写了重建房屋书面申请,但镇政府帮助受灾户平整的地基还没有落实,目前尚不能动工建房,所以没有发放建房补助款。其余2户由于没有报过建房书面申请,因此镇政府没有发放建房补助款。现全部捐款依然在镇财政所专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