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函〔202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321起,火灾总量同比去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下半年以来,火灾形势持续严峻,12月6日通海县九龙街道九街三组东片91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2月11日红塔区北城街道北城社区10组民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为切实扭转当前火灾防控被动局面,坚决遏制亡人火灾易发高发势头,根据省消防安委会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2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理论中心组于11月29日举行集中学习,王力书记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进行强调,市政府近期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要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牵头抓好落实,督促指导各行业部门和基层政府(组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辖区火灾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切实查摆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大风险因素、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要抓好突出风险隐患治理,切实防范小火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

二、突出火灾风险防范重点

(一)抓好“三合一、多合一”和老旧厂房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指导好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整治,针对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老旧厂房住人,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风险,迅速开展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坚决将在厂房、仓库违规住宿的人员清出来,坚决将在一层生产经营,二、三层违规住宿的人员清下来,杜绝违规住人现象,全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抓好城中村、出租屋火灾隐患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城中村、出租屋消防综合治理的组织发动、统筹部署和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发动基层组织,统筹辖区公安派出所、应急消防组织、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群防群治组织等基层力量,深入摸底排查,对城中村、出租屋实行网格划片整治,重点清查临时违章建筑特别是泡沫夹芯板居住建筑,一旦发现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予以拆除,确保火灾隐患清零。广泛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即:清理厨房、阳台、走道,关电源、燃气、门窗),制定辖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计划。要建立底数清单,实时动态管理,建立档案。

(三)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因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着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要组织基层力量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排查,加强巡查看护。要督促物业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对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进行清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社区、村委会等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推动形成隐患出户的消防安全局面,要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告知广大群众危险性,引导广大群众关注防范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各地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情况由县(市、区)进行汇总分析、统筹推进,市政府将结合综合考核进行实地核查。

(四)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米的商业综合体要完成一次自检自查,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测,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照单销账。2021年3月1日前,所有商业综合体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牵头组织实地检查验收。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电力及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对商业综合体联合监管,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餐饮管理、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急处置管理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一公开、一承诺”制度。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制定火灾整改计划,依法督促隐患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久拖不改的,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实施惩戒,进行曝光处理。消防救援机构要重点强化商业综合体熟悉演练,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做好应对火灾事故和应急救援准备。

(五)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各类高层建筑,尤其是老旧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排,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要督促社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分别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对火灾负荷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监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并将工作措施和整改情况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加强文物古保单位火灾防控。要深化古城、古镇、古建筑、传统村落和博物馆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场所加强用火用电用油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发生火灾。要指导相关单位、场所落实自救应急力量,配备必要消防设施器材并开展训练演练,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协同处置机制,确保出现火情能快速有效处置。文物监管部门要加强全市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文保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相关业务指导。

(七)深化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工信、公安、交通、应急、国资、市场监管、商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成立专门的联合检查组,年内组织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危化品消防安全隐患。对于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对一些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绝不允许“带病运行”。要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全面开展工艺装置、设施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应急处突技术小组,提高处置工艺环节突发险情的专业能力;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购置、储备与自身灭火救援实际需求相符的消防处置设备和器材,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培训,切实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全力做好重要节事节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要结合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及COP15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安保等重大节事节庆活动,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庆祝活动、涉会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三、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深化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培训。要结合领导干部年度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将消防安全专项教育纳入干部晋升、万名党员进党校和青年干部培养等教学课程,培养熟悉消防法律法规主要规定、熟悉消防安全主要情况、熟悉消防工作主要抓手的干部,提升关键少数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

(二)加强关键人群消防意识提升。要紧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约谈会,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预警,年底前要对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单位企业熟练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即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广泛开展群众消防安全宣传。要充分运用媒体资源,利用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开展社会面消防宣传,引导群众关注查找身边消防安全隐患,使群众能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年前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消防治保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各村(居)委会要在村(居)民楼院和固定宣传栏张贴防火公约。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年内专门部署利用好农村地区“村村大喇叭”循环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对于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要因地制宜录制有当地特色的消防宣传音频,确保消防宣传深入民心。组织政府(基层)要组织基层干部、群防群治力量和消防志愿者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求,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进行消防宣传,重点面向老、弱、病、残等特殊弱势群体和居(村)民开展“面对面”上门宣传帮扶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群众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冬季火灾防控、火灾规律特点,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将消防安全将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内容,督促基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市政府将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县(市、区),将在全市进行通报。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