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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年内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发布时间:2014-06-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对申请城乡低保的个人、家庭等人群开展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纳税、公积金等信息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身上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在2014年年底前,在市县两级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申请城乡低保的个人、家庭等人群开展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纳税、公积金等信息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身上。

  近几年,全市低保对象、保障资金增长较快,目前全市有13万人享受城乡低保,约占全市总人口的6%,年支出保障金达2.28亿元。但乡镇一级低保工作人员较少,人均直接服务民政对象过多,100%入户调查没有得到落实。同时,传统的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无法全面准确掌握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加之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低保资格审核不够规范,投机骗保、人情入保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低保制度实施的公平性,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低保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操作的重要前提。民政等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解决家庭收入核算难和救助对象认定难问题,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据了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涉及多部门,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仅靠民政部门自身力量难以完成。当前,我市将按照“政府主抓、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发改、公安、财政、人社、住建、统计、税务、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今后,新申请城乡低保的居民个人或家庭;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居民个人或者家庭在年审中,需要进行经济状况核对的;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居民或家庭中有群众举报的;其他需要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都属于核对对象。

  “社会救助重在扶危济困、救急救难。”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就是要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和救助不力的“冷漠病”,又要杜绝盲目攀比和“养懒汉”现象。希望加强信息衔接后,解决救助制度“碎片化”和救助遗漏、重复救助等问题,把宝贵的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身上。(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