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划定火化区范围并确定执行时间
9个街道89个社区列为火化区,2015年3月1日零时火化区全面实施火化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红塔区2014年殡葬改革工作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红塔区出台了火化区划定方案,区内9个街道89个社区列为火化区,从2015年3月1日零时火化区全面实施火化。
科学合理地划定火化区范围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前提和举措。红塔区火化区划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考虑本辖区交通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把人口密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划定为火化区;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划定为土葬改革区,待条件成熟后,划定为火化区。
根据火化区划定方案,火化区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死亡后一律实施火化、但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如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以尊重,自愿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含驻区中央、省、市单位)、部队官兵和五保对象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
火化区划定方案执行时间为2015年3月1日零时。
火化区范围具体为:
北城街道辖区内的北城、大营、夏井、东前、古城、王棋、后所、皂角、梅园(除第1居民小组外)、莲池、高桥、刺桐关等社区。
李棋街道辖区内的李棋、山头、任井、下赫、金家边、康井、玉河、金州、大矣资等社区。
大营街街道辖区内的大营街、杯湖、赵桅、常里、师旗、郭井、赤马等社区,甸苴社区第1—6居民小组。
研和街道辖区内的研和、贾井、中村、宋官、东山、秀溪、南厂等社区,以及玉屏社区第1、3、4、5、6、7居民小组、可官社区第1、2、5、6、7、8居民小组。
春和街道辖区内的春和、飞井、中所、黑村、龙池、刘总旗、马桥、团山、王大户、孙井等社区。
高仓街道辖区内的高仓、桃源、排山、梁王坝等社区。
玉兴街道辖区内的右所、新兴、荷花池、棋阳、北苑、珊瑚、朱槿、玉州、聂耳、广文、文化、玉湖、瑞新、东风、山水等社区。
玉带街道辖区内的中卫、郑井、冯井、黄官、玉村、彩虹、玉龙、诸葛、兰苑、明珠等社区。
凤凰街道辖区内的泷水塘、瓦窑、葫芦、葫田、高龙潭、葫泉、文秀、红塔、广场、紫艺、教育、胜利等社区。
土葬改革区范围为:
小石桥乡辖区内的小石桥、玉苗、响水等村委会;洛河乡辖区内的洛河、把者岱、跨喜、法冲、双龙等村委会;北城街道辖区内的大石板社区、梅园社区第1居民小组;大营街街道辖区内的大密罗社区、龙潭社区、甸苴社区第7、8、9居民小组;春和街道辖区内的黄草坝、波衣等村委会;研和街道辖区内的玉屏社区第2、8、9居民小组,可官社区第3、4、9居民小组;高仓街道辖区内的龙树社区;凤凰街道辖区内的灵秀社区。(记者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