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十二五”以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实施“促就业、重保障、惠民生、强人才”工作战略,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保待遇,形成了一个以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让老百姓都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伴随着社会保障质量和层次的提升,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从中享受到实惠。家住玉溪中心城区的刘忠树今年72岁,因肾衰竭,其于2003年做了肾移植手术,当时手术花费10万元,医保报销了6万多元。近年来,因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刘忠树自付比例仅需10%。“我现在每个月要吃5000多元的药,以前每个月要自己支付1000多元,但自去年开始,我每个月仅需自付500多元,如果没有医保,像我们这样的工薪家庭,是根本无法承担这笔巨额费用的。”刘忠树说,他自换肾至今已有13年,现在能吃能喝,身体很好,而这所有的一切都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
据悉,“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5.1万人,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01.4%,比“十一五”末增长49.8%。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0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35.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0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108.3%;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8.9万元,比“十一五”末增长3.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4.6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21.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3.1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32.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8.5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35.5%。
在基金监管方面,我市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督、社会广泛参与的基金监督体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行为,不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连续5年增加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发放养老金水平从“十一五”末的1393元增至2015年的2096元,人均增加养老金703元,年均增长10%以上。随着养老金的逐年增加,老人的后顾之忧逐年递减,这直接体现在老百姓生活质量的改善上。市民沈发伟于2004年单位改制后自谋职业,从2004年至2010年,沈发伟都给自己补交着养老保险。2010年5月,沈发伟的第一笔养老金领取了1400元,现在他每月能领到2400元,养老金足足上涨了1000元,这是沈发伟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除了养老金上涨,我市还建立健全重大疾病保障机制,20种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取消了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9.3万元调整到25万元。家住玉溪市中心城区的施女士就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之一。“我于2012年体检发现肺癌,当时整个人都懵了,脑子里最先闪现的是人财两空,根本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会怎样?”施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在住院治疗过程中,她才了解到像她这样的病情,报销比例能达90%以上,心里才松了一口气。现在,施女士每年要住院2至3次,每次花销在2.5万元左右,仅报销部分就能达1.9万元以上。除了住院报销外,施女士每月门诊政策范围内的治疗还可报销90%。“如今的医保政策真是太好了,从我生病至今,共计报销了20多万元,为家里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现在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施女士高兴地说。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7%,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62.5%,均比“十一五”末有所提高。此外,我市从2012年起连续4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连续5年调整1至4级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待遇。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十二五”期间,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市新农保、城居保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起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全市共审核征地报件203件,落实社保安置补助费7.5亿元;社会保险统筹级次不断提高,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了省内异地就医配套管理办法,实现了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省范围内持卡结算“一卡通”;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启动实施了“总额预付”、“按项目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结算方式;在新平县率先实施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试点工作。(记者 黄思敏 苏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