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09-06-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各族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本部门编制了《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主动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详细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询。
  一、 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准。本部门应当让社会公众知晓、不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政府信息都按规定如实公开。具体内容参见本部门编制的《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部门综合档案室查阅。
 
  (二) 公开方式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下列方式公开:
  (一)通过统一的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
  (二)在本部门综合档案室查阅,联系地址:玉溪市聂耳路34号,联系名称:玉溪市民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2025106。
  (三)在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及本部门设立的当面受理点公开。联系地址:玉溪市聂耳路34号,联系名称:玉溪市民宗局法规文教科,联系电话:0877-2035446。
 
  (四)公开时限  本部门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本部门在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部门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部门相关信息公开机构查阅、索取。 
 
  二、 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部门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同意提供信息时,在确保政府信息真实、完整、安全、保密的前提下,保留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权力。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机构:玉溪市民宗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玉溪市聂耳路34号;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877-2025106;传真号码:0877-2025106;邮政编码:6531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 申请的处理  本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问题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免费获取。但需要本部门复印、刻录、传真、邮寄等制作和传递的,收取成本费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确有经济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的可减免费用。

  四、 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部门)、监察部门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一)上级行政机关(部门)监督电话
  1.玉溪市人民政府监督电话:
  2.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监督电话:
  3.云南省宗教事务局监督电话:
 
  (二)玉溪市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三)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玉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