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09-06-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类 别
具体要求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部门
组织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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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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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计划公报
中长期发展战略、计划
内部办公系统
一个月
面向系统内部
半年总结,年终总结
内部办公系统
一个月
面向系统内部
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法律 及法律性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标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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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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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政策
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内部办公系统
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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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公告,包括国家公告、省局公告、本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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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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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干部人事变动、评先、评优、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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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面向系统内部
公务员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
本局公示栏
5个工作日
面向系统内部
住房货币化工作
本局公示栏
5个工作日
面向系统内部
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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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及处理情况;
本局公示栏
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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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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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 “十不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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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质监系统行风建“十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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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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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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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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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首问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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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限时办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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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机关内部资产负债表、经费支出明细表
内部办公系统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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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年度财政预算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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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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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采购结果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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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和使用情况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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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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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科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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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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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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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计量仲截检定和计量调解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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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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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科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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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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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技术检测中心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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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科
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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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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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科
名牌产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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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档案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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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材料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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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

,和做法依然存在。
2.区域教育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性。县际之间、乡镇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有待优化,均衡发展的任务艰巨。
3.教育经费的供给予需求矛盾突出。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的加快,教育投入不足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减少,县区的转移支付、教育专款不能按时足额到位,配套能力弱;发展与负债交织在一起,历史负债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引发局部社会热点问题。
4. 教育系统内涵发展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质量与群众要求读好书的愿望还有差距,教育发展的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知识贡献的力度还难于满足玉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任务艰巨。
5.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在优化结构、促进专业发展、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等方面下功夫。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教育公平为基点,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内涵发展、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科教兴玉和人才强市战略,创建与玉溪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省内领先、西部一流、全国地级市先进水平的教育强市。 
(二)主要目标
1、幼儿教育。加快学前教育发展,重点发展乡镇幼儿园。农村基本普及1—2年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县区推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进行“托幼一体化”改革实验。“十一五”期间,3-6岁幼儿入园(班)率达到70%以上,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达到90%以上。
2、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免费上学,基本排除中小学危房,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农村教育和民族教育,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残疾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5%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规模从2005年的594班、在校学生3.1万人,发展到709班、在校学生3.9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从现在的2.6万人增加到3.7万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人数大体相当。
4、高等教育。到2010年,玉溪师院、玉溪农职学院建成具有省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的高校,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2万人以上。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
5、成人教育。构建与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配套协调,公办和民办相互促进,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现代成人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成技校等教育资源的作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不低于45万人次。
6、国民受教育年限。到2010年,全市国民受教育年限从现在的8年提高到9年。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以上。
7、教育投入。到2010年,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8、语言文字达标。2006年,完成中心城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二类城市达标任务。2010年,完成澄江、江川、通海三个县三类城市达标任务,实现“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抓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以主旋律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做到知行统一。二是积极开展以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课程建设,确保学生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基础性。三是积极开展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能力培养体系建设,强化实验教学。四是积极做好学校体育、卫生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 
(二)抓教育先进县评估,促进教育持续发展
按照教育先进县建设标准要求,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切实抓好创建、评估工作。在开展市级教育先进县评估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教育先进县。通过教育先进县的建设和评估奖励等措施,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县域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为教育强市建设打下牢固的基础。
(三)抓幼儿教育发展,促进幼儿保教水平提高
城区要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以社区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学前教育网络,满足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农村地区以学前一年为主、向二年到三年教育发展,乡镇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幼儿园建设,形成以乡镇中心园所为主体,以村组灵活多样儿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实施幼儿园教育现代化工程,做到城区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省示范标准建设,其他幼儿园设施基本达到标准,设备基本能满足教学需要。加强管理,规范保教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教育教学,基本消除农村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四)抓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级政府统筹管理的责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三免一补”力度,2010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三免一补”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杜绝因贫辍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各地学龄人口状况和中小学布局等实际情况,继续调整中小学布局,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2007年制定并下发《玉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全面实施以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管理、办学制度、办学队伍、办学机构、办学投入标准化为主要标志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改造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的差距。到2008年,50%的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30%的村完小达到标准;到2010年,90%的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60%的村完小达到标准,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就近入学、平等受教育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五)抓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促进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
1、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十一五”期间,不再新建公办普通高中,主要建设现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努力开发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力争2所普通高中进入省一级高中的行列,现有的一级高中学校再晋升一个等级;进一步强化学校常规管理,改造薄弱高中,增强学校自身活力。继续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的原则,按照省一级高中“高上线、多重点、出尖子”和其他高中在兼顾普及的基础上实现“高上线、多本科、出重点”的办学目标,既要挖潜扩容,又要提质增效,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立特色和品牌。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坚持以“扩大规模、创立特色、提高质量”为目标,形成与企业、学校、社会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办学新模式,逐步建立与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数量适中、灵活开放、特色鲜明、协调发展,职前职后培训并举,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基础上,进一步做大做强 3个职教集团、9个县级职教中心,完成职教园区建设工作。在巩固和提高现有3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1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的基础上,争取再创建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各有1—2所职业学校分别进入全国千所示范性学校、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行列。建设一批具有现代技术水平的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和4个装备水平较高的实训基地。
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实行多元化办学,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改革市内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各学校培植1一3个骨干专业,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强化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按照“服务玉溪、立足云南、走向全国”的思路,拓展就业空间,提高就业质量。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加强对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
3、成人教育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构建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配套协调,初级、中级、高级教育相连,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公办和民办相互促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需求,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六)抓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
1、办好玉溪师范学院。在省政府的支持下,加快玉溪师范学院的建设速度,到2007年,全日制在校生达到 8000人,成人教育5000人,达到本科高校的办学条件标准,通过教育部的验收。玉溪师范学院在培养、培训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同时,要紧密结合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发展非师范教育和高职教育,办成云南重要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将来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学打好基础。
2、加快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打造烟草职教集团品牌。到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4000人以上。学院要充分利用集团平台,加大对5000名烤烟种植辅导员、10万名烘烤技术员、100多万烟农进行生产技术辅导培训的力度,促使烤烟生产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为红塔集团提供优质原料。
3、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培养毕业生正确的就业观、较强的实践能力,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边远山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七)抓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改革办学体制,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共同发展新格局。鼓励并规范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捐资办学或参与办学,支持中外合作办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学校建设、土地使用、招生就业、教师培养和管理以及利用社会贷款等方面,对社会力量办学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民办教育收费标准坚持“鼓励投资,允许合理回报” 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学校自主定价。民办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建立民办教育准入制度,切实把好准入关,确保教育教学必备条件,以及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和学生的安全,促使民办教育机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民办中小学有权自主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申报评审时不受专业技术职称指标限制。 
(八)抓“四支队伍”建设,促进教书育人水平提高
1、以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全面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校本全员培训和骨干培训,形成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龙头,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试行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全面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完成培训基地建设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专任教师的学历水平,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以上,专科以上学历达60%以上;普通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50%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研究生层次或双学历达30%以上;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30%以上;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双师型教师达30%以上。加强以县区进修学校为重点的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培训基地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培训条件,形成专兼结合的培训队伍,充分发挥市、县区和学校三级培训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师资培训工作。
2、以提高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通过举行校长高级研修班、校长论坛和各种专题讲座,提高校长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实行骨干校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部分学校的优秀校长或副校长,到省外名校挂职锻炼学习,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管理水平、教育科研能力和发展潜能的名校长。完善用人机制,培养后备人才,举办 “校级后备干部培训班”,为各级各类学校储备一批德才兼备的校长后备干部。依托校长队伍办好学校,加快名校发展速度。
3、以“八个一”岗位活动、“五个一”竞赛活动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八个一”(每年研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撰写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学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主讲一堂示范课或研究课,主评一次课,主讲一个专题,承担一项教改研究课题,带好一支学科教研队伍)岗位活动。定期开展教研员“五个一”(论文、课件、作课、评课和说课)竞赛活动,促使教研员练好基本功,提高业务水平和研究能力,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及实效性,切实为教育教学服务。
4、以科学管理、依法行政和执政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政治鉴别能力、总揽全局能力、驾驭复杂局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协调服务能力、全面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本领。
(九)抓教育管理和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1、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强化教育教学常规制度建设,把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既重视目标管理的引导作用,又重视过程管理的督导作用。加强以教育教学评价奖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深入把握校情、教情、学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机制。
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加大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努力营造“校校有课题,人人搞科研”的氛围。“十一五”期间,力争培植5~10所“教育科研先进学校”或教育科研名校,培养50~100名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和优秀教研员。充分利用中小学“校校通”工程、“玉溪教育科研网”和《玉溪教育》等资源,构建通畅的教育科研网络和平台。
(十)抓信息技术教育和实验教学,促进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
1、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玉溪市教育城域网的后期建设,完善教育信息中心、教育资源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各项功能,全面实施“校校通”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信息化。到2010年,全市高中、职中完成校园网建设,所有初级中学完成办公网建设,50%的乡镇中心小学完成办公网建设,所有完全小学至少有1台办公用计算机能上互联网,并通过宽带网与省、市、县教育网相连,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全方位网络化管理;加强信息化环境建设,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必须建有计算机教室,提高计算机生机比例:高中达到10:1,初中达到15:1,小学达到30:1;普通高中、城区初中、小学多媒体投影进入所有教室,乡镇初中4个班有1套多媒体投影设备,闭路电视进入所有教室;规模较大的中心完小建有2-3间多媒体教室,规模较小的中心完小建有1-2间多媒体教室。保证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方便地利用网络平台和学校信息化环境整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2、加强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按标准完善高中、初中、小学实验室仪器配备,完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音、体、美、劳技设备配备,中小学生均每年新增1册图书。
3、提高电教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强化电教设备管理,继续坚持综合利用、资源整合、提高效益的方针,使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与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与课程改革、学校管理、教师教育相结合,发挥各模式设备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并充分运用于课堂教学。到2010年,全市100%的学校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积极创建校园绿色网吧,为中小学引入优质教育资源,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服务,为农业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服务。充分利用实验室、图书室的教学资源,提高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的开出率,提高图书的借阅率、周转率,为学生动手能力、阅读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服务。
(十一)抓语言文字规范化,促进文明用语、用字
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带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教学用字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规范化标准要求。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十二)抓对外开放,促进教育交流与合作
努力扩大教育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范围,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学习、借鉴市外、省外、国外先进教育理念、方法,借助外力,提升玉溪教育发展水平。扩大同国外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英语教学与应用水平。
四、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
(一)保障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教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作用,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纳入到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整体布局之中,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完善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责,形成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统一管理的体制,营造教育工作政府负责、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优化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乡政府切实承担起巩固、提高、完善“两基”工作的主要责任,积极发展当地的非义务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逐步转变为运用法律、规划、拨款、政策指导、信息服务等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增强教育决策和行政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2、进一步完善教育投资保障机制。
(1)改革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高等教育实行省、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落实政府责任,确保生均公用经费和必备办学条件所需经费的足额投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并逐步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学校、个人和社会在教育投入上应承担的责任。鼓励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捐(集)资办学或参与办学。对个人将其所得捐赠教育事业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应纳所得税中扣除。开展经常性的助学活动,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要建立和完善勤工俭学制度。
(2)市、县区政府要保证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在确保法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同时,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教育系统预算外资金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允许统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弥补学校正常经费的不足、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内改。
(3)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完善“校财局管校用”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建立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质量、管理水平、使用效益和为社会服务情况相挂钩的投资绩效评价办法。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加大对教育专款使用的督查力度。
3、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理顺政府、社会与学校的关系,完善教育管理体系,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为教育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规范管理,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依法治教意识,推进依法自主办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教师申诉制度,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改革办学体制,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共同发展新格局。创新运行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快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实行绩酬挂钩、优教优酬、多劳多得、激励与约束统一的分配机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试行校长职级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在中小学全面实施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职业院校推行学分制、选修制、职业资格证书制和半工半读,实施模块式教学与分层次教学,适应全市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和就业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改革和完善中小学评价制度。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宏观监控体系建设,小学、初中阶段以县为主,高中阶段以市为主。科学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充分利用监控结果指导和改进教学。
5、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职能。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构建“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教育督导体系,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督导工作队伍。制定建设教育先进县标准和评估细则及有关激励措施,开展教育先进县的评估认定工作。完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年检复查制度,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继续加强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逐步建立不同学校不同评价标准的评估体系。实施发展性评价,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办学的整体水平。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督导评估工作,并对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进行跟踪评价。关注教育发展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积极探索构建以教育评估为主要手段,政府宏观管理与学校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全市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6、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把保障学生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建立科学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是第一要务,局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进学校的第一件事是检查安全工作的“三个第一”要求,在“抓紧、抓实、抓全、抓细”上下功夫,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7、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重视和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提高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质量。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广泛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和先进人物,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
(二)配套政策
1、根据《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玉溪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推动市级教育先进县建设。
2、根据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玉溪市学前班教育教学指导纲要》,促进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教学水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玉溪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玉溪市贯彻<云南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制定《玉溪市教育投入绩效评价办法》,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投入资金使用效益。
5、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德育,制定《玉溪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方案》;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减轻城镇学生过重负担,制定《玉溪市小学教学监测办法》、《玉溪市初中教学监测办法》。
6、为强化教育人才建设,制定《玉溪市“四支队伍”建设意见》。
7、为加强以校本为主的教育科研体系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云南省县级教研机构建设发展评估方案》,制定《玉溪市教育科研先进县级机构及先进校建设方案》。
8、根据《云南省高(完中)达标晋级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优质高中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制定实施意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推动民办教育发展。
五、重点工程和项目
(一)教育先进县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促使县区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统筹县区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职责,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促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动适应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在统筹利用危房改造资金、收缩校点资金、薄弱学校改造资金、设备购置资金等资金加快硬件改造的同时,更加重视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校际之间均衡发展。
(三)普通高中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促使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打基础。
(四)职业教育发展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步伐,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就业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五)“四支队伍”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打造教育人才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激发内部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县区教师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为全市教师,特别是农村、山区教师创造“安居乐业”条件,稳定教师队伍,鼓励广大教师为农村、山区教育多作贡献。
(七)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延伸学校教育的阵地,丰富学生课外活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八) 贫困学生救助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构建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的政府救助为主,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贫困学生救助体系,基本解决各个年龄段学生“读书难”问题。
五、业务及服务
(一)老师资格认定。
业务内容:办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1、认定范围: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及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受理时间:暂定为每年一次,以发出的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人事科。
4、办理证件: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地址:市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0877—2023061。
(二)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学籍和考籍管理。
业务内容:办理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审批手续;办理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考籍变更等审批手续。
承办科室:    基础教育科
地    址:    市教育局五楼
联系电话:    0877—2022563
(三)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业务内容:办理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
承办科室: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地    址:    市教育局二楼
联系电话:    0877—2025586
(四)普通高中学校的举办、设置、审批。
业务内容:办理设立或撤销公立普通高中学校的相关审批手续。
承办科室:    基础教育科
地    址:    市教育局五楼
联系电话:    0877—2022563
(五)审批社会力量(民办)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业务内容:办理设立或撤销社会力量(民办)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相关审批手续。
承办科室: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地    址:    市教育局三楼
联系电话:    0877—2035810
六、动态信息
说明:
市教育局“动态信息”请链接网址:http://education.yuxi.gov.cn
 
,和做法依然存在。
2.区域教育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性。县际之间、乡镇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有待优化,均衡发展的任务艰巨。
3.教育经费的供给予需求矛盾突出。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的加快,教育投入不足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减少,县区的转移支付、教育专款不能按时足额到位,配套能力弱;发展与负债交织在一起,历史负债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引发局部社会热点问题。
4. 教育系统内涵发展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质量与群众要求读好书的愿望还有差距,教育发展的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知识贡献的力度还难于满足玉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任务艰巨。
5.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在优化结构、促进专业发展、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等方面下功夫。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教育公平为基点,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内涵发展、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科教兴玉和人才强市战略,创建与玉溪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省内领先、西部一流、全国地级市先进水平的教育强市。 
(二)主要目标
1、幼儿教育。加快学前教育发展,重点发展乡镇幼儿园。农村基本普及1—2年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县区推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进行“托幼一体化”改革实验。“十一五”期间,3-6岁幼儿入园(班)率达到70%以上,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达到90%以上。
2、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免费上学,基本排除中小学危房,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农村教育和民族教育,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残疾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5%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规模从2005年的594班、在校学生3.1万人,发展到709班、在校学生3.9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从现在的2.6万人增加到3.7万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人数大体相当。
4、高等教育。到2010年,玉溪师院、玉溪农职学院建成具有省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的高校,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2万人以上。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
5、成人教育。构建与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配套协调,公办和民办相互促进,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现代成人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成技校等教育资源的作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不低于45万人次。
6、国民受教育年限。到2010年,全市国民受教育年限从现在的8年提高到9年。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以上。
7、教育投入。到2010年,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8、语言文字达标。2006年,完成中心城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二类城市达标任务。2010年,完成澄江、江川、通海三个县三类城市达标任务,实现“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抓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以主旋律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做到知行统一。二是积极开展以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课程建设,确保学生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基础性。三是积极开展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能力培养体系建设,强化实验教学。四是积极做好学校体育、卫生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 
(二)抓教育先进县评估,促进教育持续发展
按照教育先进县建设标准要求,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切实抓好创建、评估工作。在开展市级教育先进县评估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教育先进县。通过教育先进县的建设和评估奖励等措施,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县域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为教育强市建设打下牢固的基础。
(三)抓幼儿教育发展,促进幼儿保教水平提高
城区要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以社区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学前教育网络,满足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农村地区以学前一年为主、向二年到三年教育发展,乡镇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幼儿园建设,形成以乡镇中心园所为主体,以村组灵活多样儿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实施幼儿园教育现代化工程,做到城区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省示范标准建设,其他幼儿园设施基本达到标准,设备基本能满足教学需要。加强管理,规范保教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教育教学,基本消除农村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四)抓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级政府统筹管理的责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三免一补”力度,2010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三免一补”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杜绝因贫辍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各地学龄人口状况和中小学布局等实际情况,继续调整中小学布局,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2007年制定并下发《玉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全面实施以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管理、办学制度、办学队伍、办学机构、办学投入标准化为主要标志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改造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的差距。到2008年,50%的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30%的村完小达到标准;到2010年,90%的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60%的村完小达到标准,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就近入学、平等受教育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五)抓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促进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
1、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十一五”期间,不再新建公办普通高中,主要建设现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努力开发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力争2所普通高中进入省一级高中的行列,现有的一级高中学校再晋升一个等级;进一步强化学校常规管理,改造薄弱高中,增强学校自身活力。继续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的原则,按照省一级高中“高上线、多重点、出尖子”和其他高中在兼顾普及的基础上实现“高上线、多本科、出重点”的办学目标,既要挖潜扩容,又要提质增效,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立特色和品牌。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坚持以“扩大规模、创立特色、提高质量”为目标,形成与企业、学校、社会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办学新模式,逐步建立与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数量适中、灵活开放、特色鲜明、协调发展,职前职后培训并举,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基础上,进一步做大做强 3个职教集团、9个县级职教中心,完成职教园区建设工作。在巩固和提高现有3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1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的基础上,争取再创建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各有1—2所职业学校分别进入全国千所示范性学校、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行列。建设一批具有现代技术水平的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和4个装备水平较高的实训基地。
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实行多元化办学,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改革市内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各学校培植1一3个骨干专业,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强化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按照“服务玉溪、立足云南、走向全国”的思路,拓展就业空间,提高就业质量。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加强对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
3、成人教育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构建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配套协调,初级、中级、高级教育相连,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公办和民办相互促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需求,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六)抓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
1、办好玉溪师范学院。在省政府的支持下,加快玉溪师范学院的建设速度,到2007年,全日制在校生达到 8000人,成人教育5000人,达到本科高校的办学条件标准,通过教育部的验收。玉溪师范学院在培养、培训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同时,要紧密结合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发展非师范教育和高职教育,办成云南重要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将来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学打好基础。
2、加快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打造烟草职教集团品牌。到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4000人以上。学院要充分利用集团平台,加大对5000名烤烟种植辅导员、10万名烘烤技术员、100多万烟农进行生产技术辅导培训的力度,促使烤烟生产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为红塔集团提供优质原料。
3、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培养毕业生正确的就业观、较强的实践能力,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边远山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七)抓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改革办学体制,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共同发展新格局。鼓励并规范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捐资办学或参与办学,支持中外合作办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学校建设、土地使用、招生就业、教师培养和管理以及利用社会贷款等方面,对社会力量办学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民办教育收费标准坚持“鼓励投资,允许合理回报” 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学校自主定价。民办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建立民办教育准入制度,切实把好准入关,确保教育教学必备条件,以及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和学生的安全,促使民办教育机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民办中小学有权自主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申报评审时不受专业技术职称指标限制。 
(八)抓“四支队伍”建设,促进教书育人水平提高
1、以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全面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校本全员培训和骨干培训,形成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龙头,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试行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全面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完成培训基地建设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专任教师的学历水平,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以上,专科以上学历达60%以上;普通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50%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研究生层次或双学历达30%以上;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30%以上;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双师型教师达30%以上。加强以县区进修学校为重点的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培训基地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培训条件,形成专兼结合的培训队伍,充分发挥市、县区和学校三级培训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师资培训工作。
2、以提高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通过举行校长高级研修班、校长论坛和各种专题讲座,提高校长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实行骨干校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部分学校的优秀校长或副校长,到省外名校挂职锻炼学习,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管理水平、教育科研能力和发展潜能的名校长。完善用人机制,培养后备人才,举办 “校级后备干部培训班”,为各级各类学校储备一批德才兼备的校长后备干部。依托校长队伍办好学校,加快名校发展速度。
3、以“八个一”岗位活动、“五个一”竞赛活动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八个一”(每年研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撰写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学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主讲一堂示范课或研究课,主评一次课,主讲一个专题,承担一项教改研究课题,带好一支学科教研队伍)岗位活动。定期开展教研员“五个一”(论文、课件、作课、评课和说课)竞赛活动,促使教研员练好基本功,提高业务水平和研究能力,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及实效性,切实为教育教学服务。
4、以科学管理、依法行政和执政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政治鉴别能力、总揽全局能力、驾驭复杂局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协调服务能力、全面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本领。
(九)抓教育管理和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1、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强化教育教学常规制度建设,把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既重视目标管理的引导作用,又重视过程管理的督导作用。加强以教育教学评价奖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深入把握校情、教情、学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机制。
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加大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努力营造“校校有课题,人人搞科研”的氛围。“十一五”期间,力争培植5~10所“教育科研先进学校”或教育科研名校,培养50~100名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和优秀教研员。充分利用中小学“校校通”工程、“玉溪教育科研网”和《玉溪教育》等资源,构建通畅的教育科研网络和平台。
(十)抓信息技术教育和实验教学,促进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
1、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玉溪市教育城域网的后期建设,完善教育信息中心、教育资源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各项功能,全面实施“校校通”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信息化。到2010年,全市高中、职中完成校园网建设,所有初级中学完成办公网建设,50%的乡镇中心小学完成办公网建设,所有完全小学至少有1台办公用计算机能上互联网,并通过宽带网与省、市、县教育网相连,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全方位网络化管理;加强信息化环境建设,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必须建有计算机教室,提高计算机生机比例:高中达到10:1,初中达到15:1,小学达到30:1;普通高中、城区初中、小学多媒体投影进入所有教室,乡镇初中4个班有1套多媒体投影设备,闭路电视进入所有教室;规模较大的中心完小建有2-3间多媒体教室,规模较小的中心完小建有1-2间多媒体教室。保证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方便地利用网络平台和学校信息化环境整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2、加强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按标准完善高中、初中、小学实验室仪器配备,完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音、体、美、劳技设备配备,中小学生均每年新增1册图书。
3、提高电教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强化电教设备管理,继续坚持综合利用、资源整合、提高效益的方针,使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与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与课程改革、学校管理、教师教育相结合,发挥各模式设备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并充分运用于课堂教学。到2010年,全市100%的学校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积极创建校园绿色网吧,为中小学引入优质教育资源,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服务,为农业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服务。充分利用实验室、图书室的教学资源,提高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的开出率,提高图书的借阅率、周转率,为学生动手能力、阅读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服务。
(十一)抓语言文字规范化,促进文明用语、用字
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带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教学用字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规范化标准要求。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十二)抓对外开放,促进教育交流与合作
努力扩大教育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范围,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学习、借鉴市外、省外、国外先进教育理念、方法,借助外力,提升玉溪教育发展水平。扩大同国外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英语教学与应用水平。
四、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
(一)保障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教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作用,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纳入到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整体布局之中,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完善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责,形成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统一管理的体制,营造教育工作政府负责、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优化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乡政府切实承担起巩固、提高、完善“两基”工作的主要责任,积极发展当地的非义务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逐步转变为运用法律、规划、拨款、政策指导、信息服务等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增强教育决策和行政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2、进一步完善教育投资保障机制。
(1)改革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高等教育实行省、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落实政府责任,确保生均公用经费和必备办学条件所需经费的足额投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并逐步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学校、个人和社会在教育投入上应承担的责任。鼓励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捐(集)资办学或参与办学。对个人将其所得捐赠教育事业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应纳所得税中扣除。开展经常性的助学活动,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要建立和完善勤工俭学制度。
(2)市、县区政府要保证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在确保法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同时,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教育系统预算外资金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允许统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弥补学校正常经费的不足、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内改。
(3)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完善“校财局管校用”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建立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质量、管理水平、使用效益和为社会服务情况相挂钩的投资绩效评价办法。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加大对教育专款使用的督查力度。
3、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理顺政府、社会与学校的关系,完善教育管理体系,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为教育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规范管理,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依法治教意识,推进依法自主办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教师申诉制度,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改革办学体制,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共同发展新格局。创新运行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快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实行绩酬挂钩、优教优酬、多劳多得、激励与约束统一的分配机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试行校长职级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在中小学全面实施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职业院校推行学分制、选修制、职业资格证书制和半工半读,实施模块式教学与分层次教学,适应全市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和就业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改革和完善中小学评价制度。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宏观监控体系建设,小学、初中阶段以县为主,高中阶段以市为主。科学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充分利用监控结果指导和改进教学。
5、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职能。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构建“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教育督导体系,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督导工作队伍。制定建设教育先进县标准和评估细则及有关激励措施,开展教育先进县的评估认定工作。完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年检复查制度,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继续加强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逐步建立不同学校不同评价标准的评估体系。实施发展性评价,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办学的整体水平。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督导评估工作,并对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进行跟踪评价。关注教育发展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积极探索构建以教育评估为主要手段,政府宏观管理与学校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全市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6、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把保障学生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建立科学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是第一要务,局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进学校的第一件事是检查安全工作的“三个第一”要求,在“抓紧、抓实、抓全、抓细”上下功夫,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7、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重视和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提高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质量。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广泛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和先进人物,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
(二)配套政策
1、根据《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玉溪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推动市级教育先进县建设。
2、根据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玉溪市学前班教育教学指导纲要》,促进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教学水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玉溪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玉溪市贯彻<云南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制定《玉溪市教育投入绩效评价办法》,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投入资金使用效益。
5、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德育,制定《玉溪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方案》;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减轻城镇学生过重负担,制定《玉溪市小学教学监测办法》、《玉溪市初中教学监测办法》。
6、为强化教育人才建设,制定《玉溪市“四支队伍”建设意见》。
7、为加强以校本为主的教育科研体系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云南省县级教研机构建设发展评估方案》,制定《玉溪市教育科研先进县级机构及先进校建设方案》。
8、根据《云南省高(完中)达标晋级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优质高中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制定实施意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推动民办教育发展。
五、重点工程和项目
(一)教育先进县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促使县区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统筹县区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职责,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促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动适应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在统筹利用危房改造资金、收缩校点资金、薄弱学校改造资金、设备购置资金等资金加快硬件改造的同时,更加重视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校际之间均衡发展。
(三)普通高中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促使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打基础。
(四)职业教育发展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步伐,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就业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五)“四支队伍”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打造教育人才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激发内部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县区教师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为全市教师,特别是农村、山区教师创造“安居乐业”条件,稳定教师队伍,鼓励广大教师为农村、山区教育多作贡献。
(七)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延伸学校教育的阵地,丰富学生课外活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八) 贫困学生救助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实施,构建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的政府救助为主,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贫困学生救助体系,基本解决各个年龄段学生“读书难”问题。
五、业务及服务
(一)老师资格认定。
业务内容:办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1、认定范围: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及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受理时间:暂定为每年一次,以发出的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人事科。
4、办理证件: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地址:市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0877—2023061。
(二)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学籍和考籍管理。
业务内容:办理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审批手续;办理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考籍变更等审批手续。
承办科室:    基础教育科
地    址:    市教育局五楼
联系电话:    0877—2022563
(三)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业务内容:办理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
承办科室: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地    址:    市教育局二楼
联系电话:    0877—2025586
(四)普通高中学校的举办、设置、审批。
业务内容:办理设立或撤销公立普通高中学校的相关审批手续。
承办科室:    基础教育科
地    址:    市教育局五楼
联系电话:    0877—2022563
(五)审批社会力量(民办)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业务内容:办理设立或撤销社会力量(民办)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相关审批手续。
承办科室: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地    址:    市教育局三楼
联系电话:    0877—2035810
六、动态信息
说明:
市教育局“动态信息”请链接网址:http://education.yux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