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信息公开

玉溪市“辉煌十一五”美术书法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581895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暨第二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充分展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玉溪“十一五”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示玉溪经济快速发展、民族团结和睦、人民安居富裕、社会和谐进步的新成就、新风貌,特别是玉溪生态城市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玉溪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1年6月举办玉溪市“辉煌十一五”美术书法展,现面向全市征稿。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玉溪市美术家协会  玉溪市书法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
   
  2011年6月13日―17日

  三、展览地点
   
  聂耳大剧院

  四、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我市美术、书法作者均可投稿参展,广泛征稿后将由主办单位聘请专业评委进行评审,选出美术作品90件、书法作品90件参展并评定奖次。
   
  2、参展项目: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雕塑)、书法(含篆刻),每位作者每个项目限送一件作品。
   
  3、作品内容:美术作品须表现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争取民族独立与解放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及伟大成绩,展现玉溪“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特别是生态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突出地域文化,体现地方特色。书法作品要求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及第二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为内容的诗词、楹联、歌赋等(须标明原作者名),提倡自撰诗词、联赋,草书、篆书、篆刻须附释文并注明出处。
   
  4、规格:书法、中国画作品一般2米以内竖式;油画横竖不超过2米;版画、水彩画、水粉画横竖不超过1.5米;雕塑尺寸适度为宜;书法书体不限;篆刻作品在10方以内,附边款2-4方,拓印在4尺内条幅宣纸上。
   
  5、作者投稿时请用铅笔正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身份证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
   
  6、书法、中国画入展作品由组委会负责装裱;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自行装框,入展作品装框费由组委会给予部分补助。

  五、奖项设置
   
  美术、书法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共40个奖项。另设组织奖5名。
 
  六、收、退件方法
   
  所有参加评选作品由各县区文联、市美协、市书协和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组织集体送件、退件,县区作者送件至县区文联,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作者送件至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市直作者可送件至市美协和市书协,也可自行送件至市文联。投稿者需填作品登记表。展览结束后通知各县区文联和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集体退件,自行送件的作者自行取回。

  七、收件时间、地点
   
  即日起到2011年5月25日,玉溪市文联(玉溪市聂耳路48号会堂604室),邮编:653100。
   
  联系人:杨勇  电话:0877―8881169

  八、主办单位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所有投稿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作者。
   
  2、主办单位对展出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3、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4、由主承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证书。
   
                 


                    玉溪市“辉煌十一五”美术书法展项目工作组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