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分析报告
玉溪市201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分析报告
玉溪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坚持培育与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地完成了2013年度年检工作,现将年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3年度年检工作情况
1、适时做出年检安排。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于2013年1月向市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县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检查的通知》,从年检范围、时间安排、年检内容上做具体部署和要求。
2、适时进行了年检。按照通知的规定,于2013年2月到6月,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按照相关的规定,于2013年2月到6月,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了2012年度检查。结果是:全市2012年共有社会组织777个(市属171个),应参加年检727个(市属161个),参加年检712个(市属156个),参检率为98%(市属97%),参检合格712个(市属161个),合格率为100% 。 其中:社团582个(市属149个),应参检552个(市属143个),实参检543个(市属139个),参检率达98%(市属97%),参检合格率达100% , 民办非企业单位195个(市属22个),应参检190个(市属18个),实参检185个(市属17个),参检率达98% ,参检合格率达100%。
3、适时予以公告。年检完毕后,我们于2013年7月,将年检结果向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和网上进行了公告。
4、2013年度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我市2013年度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主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把好社会组织的入口关,没有适用对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不足,难以适应新时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要求。难以对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监管;
2、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3、社会组织发展过快,现有政策对社会组织缺乏有效约束 。
建议:上级部门加快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制定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及发展的相关政策。
附:省厅要求的各项统计材料
玉溪市民政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2578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