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财政圆满完成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3-08-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财政圆满完成企业所得税税源
调查工作情况通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税〔2013〕54号)文件及全省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暨软件培训会议精神,玉溪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调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各样本企业参加调查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财政厅分配的调查任务。与往年相比,调查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早安排早布置,确保留足调查时间。继省财政厅5月下旬布置培训会之后,为了给各县区和企业留出足够的时间,确保调查的质量,玉溪市财政局紧锣密鼓地开始准备,积极协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玉财税〔2013〕25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开展调查工作;于6月初召开全市范围内的税源调查工作布置暨软件培训会,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对我市的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要求各县区、各样本企业在7月中旬提交报表参加会审。与往年相比,为各县区和企业赢得了较为充分的时间。
 
  2.严格遵循原则选取样本,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调查任务。针对往年调查工作中各县区普遍存在的过分注重样本连续性而忽视盈利性原则,致使整个调查样本达不到方案要求的盈性户数占90%以上的问题,市财政局进行认真研究、强调和安排布置,确定最低样本企业户数确定为190户,收取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194户,审核后选定194户作为调查户数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其中:盈利企业(C(98)>0)的企业176户,占调查总户数194户的90.72%,达到财政部、省财政厅调查方案中盈利户数不低于90%的要求。194户参与调查的企业中,含上级指定调查的高新技术企业47户。参与过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的样本企业165户,占调查总户数194户的85.05%。
 
  3.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调查工作节俭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简会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全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报表会审工作,一改往年召开会议集中会审的做法,采取通过网络报送数据资料参加会审,有关资料寄送市局,电话传真沟通联系的方式,圆满完成了数据汇总和资料的会审,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轻了基层的负担。
 
  4.加强数据分析,确保调查结果有效利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上报为上级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税收政策提供数据支撑的基础上,对我市的税源状况进行了相关分析,提出了税收政策调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税源调查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