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林业局关于对2012年省政府重点督查的惠民十件实事和两个20项重要工作涉及林业部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关于省政府惠民十件实事2个20项重要工作和市政府20项重要工作十件实事至第三季度工作进展的督查通知》(玉政督〔2012〕25号)要求,现将涉及林业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及林业部门工作:
(一)第十七项: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项目:完成8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完成中低产林改造任务400万亩,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450万亩。
(二)第十一项:调整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8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
玉溪市任务内容为易门县1万亩,新平县1万亩,元江县1万亩,目前已初选治理树种,并开展育苗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并通过省级审查,各项目县正着手进行落实地块、作业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
(二)完成中低产林改造任务400万亩:
2012年国家级森林抚育项目初步安排9.5万亩,其中:通海县2.5万亩,元江县1万亩,新平县2万亩,江川县1万亩,峨山县1万亩,易门县2万亩。我局及时将国家级森林抚育项目初步安排任务下达各县,各县已认真做好造林苗木培育工作并抓紧落实低效林改造地块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450万亩:
我市今年核桃产业项目任务为10万亩,其中:江川县1万亩,华宁县1万亩,新平县3万亩,元江县2.5万亩,峨山县2.5万亩。目前已完成苗木准备工作、地块落实,项目县计划今年11-12月种植,目前已完成核桃种植0.8万亩。
(四)调整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玉溪市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及各县区政府分别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各县区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同时,林业部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征求和听取了城建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有机衔接起来。
目前,我市各县区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形成了规划编制成果。按照三个规划审批程序,2011年12月15日,市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对已通过各县区人民政府审查的三个规划成果进行了联合审查。2012年1月11日,各县区三个规划成果通过市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查,同意并上报省林业厅和省政府审查。2月5日至6日,省政府组织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对我市上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近期建设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整完善衔接成果进行审查。审查组认为,我市基本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要求调整完善三个规划,主要内容和主要指标符合省委、省政府城镇上山三个规划调整完善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通过审查。我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已按照审查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并上报省林业厅。经省林业厅审查后,现已转省国土厅。根据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要求,我市正在进一步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落界工作,待省、国家林业局核查。
玉溪市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