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标志桩、界桩放样埋设、标志牌建设项目
已完成野外作业转入室内数据整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规定,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为确保抚仙湖Ⅰ类水质,进一步明确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界线和抚仙湖最高运行水位标志线,于2011年11月11日通过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云南天力土地勘测评估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由该公司完成“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标志桩、界桩放样埋设、标志牌建设项目”工作,项目总投资396000元。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⑴CJJ8-99《城市测量规范》。⑵CJJ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程》。⑶GB/T20257.1—2007《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⑷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⑸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⑹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项目完成后提交:(1)技术总结报告书;(2)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标志桩、边界桩分布图;(3)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标志桩、边界桩点位坐标表;(4)标志桩、边界桩及标示牌实地摄影、照片汇编;(5)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边标志桩、界桩情况登记表。
经过半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共放样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水位标志桩100棵,边界桩120棵,建设8块宣传牌,目前已完成野外作业转入室内数据整理工作,有望9月底前组织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