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10个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项目通过省级评审
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后,玉溪市高度重视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在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近期规划、林地保护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低丘缓坡适宜性进行评价分析,上报了18个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在申请第一批启动的11个工业项目中,研和工业园区低丘缓坡开发利用项目于去年12月29日经省级批准正式启动,其他10个工业项目在今年3月中旬经省级组织实地踏勘。
根据专家实地踏勘提出的建议,我市及时组织力量,对10个工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0日,红塔区观音山、玉溪研和工业园区双小片区、华宁新庄工业园区、澂江县蛟龙潭工业园区4个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了省级评审。4月20日,江川县龙泉山、通海县大石山、易门县公鸡山、峨山化念移民在就业园区、新平县桂山工业园区5个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项目通过省级评审。截至4月20月,全省评审通过实施方案的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项目18个,玉溪市的项目就有10个。
玉溪市通过省级评审的10个工业项目,总规模8269.44公顷(其中,第一期开发规模1630.43公顷),投资概算128.67亿元,开发后可以提供建设用地5198.79公顷。10个低丘缓坡开发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拓展工业用地发展空间,使有限的坝区耕地得到有效保护,促进全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