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学生下月起获加餐 每人每天补助3元 全年补助200天
2月21日下午,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自3月1日起,全市各县区除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均可获得每人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
据了解,《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3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方案,全市各县区除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可获得每人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所需资金全部列入市、县区预算,由市级财政和县区级财政承担,承担比例为5∶5。
根据方案要求,各县区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卫生、营养、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营养供餐种类,突出地方口味特色。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利用学校食堂,实施集中供餐;非寄宿制学校,由各县区根据各学校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供餐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食品原料除外购以外,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为了使补助经费切实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实行午餐持卡供餐制。已使用电子饭卡的学校将补助打入每个学生的电子饭卡,没有使用电子饭卡的学校需制作纸质供餐卡片,做好供餐记录。(记者 李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