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去年我市地税组织税收98.6亿 较上年增收211942万元

发布时间:2012-02-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各项税费收入986346万元,较上年增收211942万元,增长27.37%。其中,地方税收入库655000万元,较上年增收108082万元,增长19.76%;征收社会保险费265711万元,较上年增收70117万元,增长35.85%;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残疾人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65635万元,较上年增收33743万元,增长105.80%。
    
  2011年,市地税局狠抓税费源管理,落实征管制度,促进了税费管理质量稳步提高。加强税收管理员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税务登记管理,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2011年,全市共对符合欠税公告规定的43户纳税户进行了公告,清缴欠税22.9万元;与工商、质监、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对全市的涉外企业进行网上年检,应参检企业60户,实际参检企业56户,参检率达93.39%。
    
  市地税局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执法服务,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水平和纳税人对地税部门的满意度、信任度。开展阳光办税,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玉溪地税网站、大众媒介等有效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或公告税收政策等内容;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与纳税人、办税人进行沟通、交流,对税收政策及办税程序、表证单书使用等涉税事项进行宣传和培训辅导。深化服务内容,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纳税咨询台或领导值班台;实行税务事项提示服务,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将税务登记期限、纳税申报催报期限、涉税审批期限及时主动告知纳税人;实行预约服务,为纳税人合理的特别请求提供包括及时服务、假期服务、延时服务等方便;实行纳税回访服务,定期不定期回访纳税人。
    
  市地税局加强监控,落实政策,着力培植地方税源。强化税源建设,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及时对责任区内纳税人的户籍、税基、税源管理进行按月调查分析,适时催报催缴;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办法,对重点税源实行重点监控网络管理,对中小企业实行分行业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稳定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收入。落实优惠政策,2011年共审批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650户,减免税款1373万元;落实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优惠政策1508户,减免税款1412万元;落实下岗再就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449户,减免税款37.44万元;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393人,减征个人所得税248.38万元;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税收优惠政策21人,减免税款10.56万元。 (记者  徐志强  通讯员  阚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