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林业局关于对2011年省政府重点督查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第四季度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主体改革工作情况

  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06年12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林改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及广大林农的积极参与,于2008年12底全面完成主体改革工作任务。2009年7月,通过了省林改检查验收组全面检查初验,针对检查验收组指出的四个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五个不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研究制定了以提高均山到户率为重点的整改完善工作措施。经认真整改和完善,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已圆满结束,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林改领导小组的要求。截至2010年9月30日,全市完成确权面积1351.59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9.41%;全市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达88.7%,集体林均山到户率达93.4%;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书29.57万份,核发林权证16.16万本;共排查纠纷4952起,调处4896件,调处成功率98.87%,调处面积602591.3亩,纠纷面积调处率96.74%。

  2.配套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协调,建立市、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落实办公地点,购置办公设施设备。市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已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开展工作;全市9县(区)全部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其中有5个县核定编制合计37人,在职28人,其它4个县(区)虽未核定编制,但落实工作人员合计21人。按省林改办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的林权管理信息系统,新平县、红塔区和市级的硬件设备已采购,其他县的硬件采购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积极探索林地林木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元江县、易门县、华宁县、通海县已开展林地林木流转工作,全市林权流转面积6.59万亩,流转金额7106.68万元;易门县、华宁县、通海县和新平县已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易门县和新平县已成立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易门县、新平县、华宁县、通海县已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全市林权抵押贷款面积6.74万亩,林权抵押贷款17695.3万元。三是支持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引导林农开展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林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目前,我市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林农专业合作社24个,林业专业协会11个,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13个,并在推进玉溪林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主体改革是基础,配套改革是关键,目前,我市林改配套改革总体进展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社会资本和广大林农参与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的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和人员没有落实,各县开展的林改配套工作基本上处在探索阶段。

  建议:

  为使我市改革取得实效,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真抓实干,继续保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参与、全社会配合的格局,才能在探索中推进玉溪林业的发展。因此,建议召开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总结表彰会,总结主体改革成果,全面安排部署配套改革工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推进全市林产业发展。



                               
                          玉溪市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