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12-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为加强我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市财政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制订了《玉溪市财政局2011年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价方法,为今年的绩效管理工作确立了工作目标。

  二、及时召开全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提出我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一要在现有基础上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力所能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营造工作环境,扩大工作覆盖面,不断增强绩效管理在社会的认知度和财政管理中的作用;二要健全绩效管理机构,明确绩效管理职能,强化人员配置,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打牢基础,稳步推进;三要提高认识,强化理念,正确认识绩效管理在财政资金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让绩效管理更好地为财政预算服务。

  三、从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的民生专项中,选取最基础、最有代表性的项目: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配套资金支出两个项目作为2011年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市、县(区)财政干部的共同努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两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任务,两个项目共涉及财政资金11008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财政资金3583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资金7425万元。全市应补贴家电数108885台,应补贴资金2980万元,应补贴汽车摩托车56138辆,应补贴资金6586万元,两个项目的实际补贴兑付资金分别为2854万元和6414万元,补贴兑付率分别达到96%、97%。绩效评价从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综合效益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五个方面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均为“优”。

  对省财政厅确定的28个民生项目、重点(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市、县(区)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分别按照自评抽查、重点抽查、直接介入等不同的评价方式,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抓好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圆满完成省财政厅确定的绩效评价任务。

  另外,各县区除完成省、市安排的绩效评价任务外,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创造条件,力所能及地开展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如江川县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红塔区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油菜良种补贴两个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