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卫生局关于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12-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在玉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玉溪市医疗调处中心暨玉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1年2月28日已挂牌成立。在经过近半年的工作运行中,得到了市政法委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的指导帮助,在市医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医疗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使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化解医疗纠纷矛盾、稳定医疗秩序打下了基础,在市医疗纠纷领导小组会上得到好评。

  1、在几个月的工作中,已受理市属5家公立医院医疗纠纷6起,涉案诉求金额180万元。经调解成功解决纠纷4起,其中双方达成赔偿协议2起,实际赔偿金额48420.50元,双方达成医学鉴定协议1起,经做工作撤回申请1起;调解后因患方不愿意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且要求赔偿数额巨大,调解工作难以继续进行而终止调解一起;经受理后而不属于医疗纠纷范围作其它处理1起;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6起;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围堵医院事件3起。

  2、逐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医调中心成立后,为规范医调工作,使医调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了医疗调处中心的工作职责,主任、副主任、调解员职责,调解工作纪律,调解工作流程,申请调解须知,来访、来信、来电等登记制度,每周一会议学习制度等。

  3、加强法律理论学习,提高调解业务素质。医疗纠纷第三方介入调解在我市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具有专业性强、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加之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新成立,调解人员没有从事该方面的调解工作经验,为使调解人员尽快适应工作,中心成立后就把每周一作为学习会议时间,一方组织调解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结合调解案件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使调解人员的法律、业务水平有了提高。

  4、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医疗调处中心成立后,为提高社会的认知度,通过报纸、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先后接待记者采访4次,外地来参观学习4次,提高了社会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认识。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新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医调中心在半年的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差得很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争取为本市的社会稳定,诊疗秩序的稳定多做工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