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农业局开展2011年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1-10-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部门的办案质量和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和市局属农业执法单位报送的执法案卷, 10月8日市农业局法规科抽调了熟悉行政处罚的市县有关人员组成评查组,认真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加这次评查活动的案卷共12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11件,行政许可案卷1件。11件行政处罚案卷中:动物卫生监督5件,种子4件,农药2件;在报送的11件行政处罚案卷中:90分以上的优秀案卷8件,占73%;80-89分的合格案卷3件,占27%;1件行政许可案卷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资料齐全。
通过评查,发现行政处罚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违法案件查处质量:1、案由、查封(扣押)通知书、案件处理意见书、证据、告知书等文书书写都出现不规范情况,有些案卷表述无标点符号。2、引用法律法规不规范。3、行政机关负责人未签字,无领导审批记录,无处罚机关印章。4、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送达,造成事实上的程序违法,送达单位错误,送达日期错误且无送达人签名。5、行政处罚案卷未使用规范卷皮,无备考表,缺文书编号。6、对案卷质量、装订归档不重视,案卷封面未按统一格式填写,卷内材料未按《农业行政文书制作规范》顺序排列。
通过这次案卷评查,希望各执法单位和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除了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建立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既要防止不作为,也要防止乱作为,查处的案件要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使用法律法规依据条款准确。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