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从2011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我市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

发布时间:2011-07-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严厉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治理摩托车事故的高发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玉溪市交警支队从2011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整治行动从五个方面重点入手,一是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会车、未按规定让行等摩托车严重违法交通行为;二是整治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三是整治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时段、路段;四是整治符合标准的轻便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克隆)、非法改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五是整治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运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通过多项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路面通行秩序的静动态管控。各交警大队将强化勤务安排的协调,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治超点等场所为依托,锁定两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投入全部测速、酒检、录像、监控等装备,采取错时巡查、分段巡查等方式,增加路检路查的密度和强度,加大路面的管控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各大队将在广场办公区、收费站、服务区、乡镇等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一批典型案例光碟、展板和宣传材料,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行动宣传氛围。同时,邀请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曝光一批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支队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绍华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负责集中整治的联络、协调和日常工作。全市各交警大队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分级负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李佳)